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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的一天晚上,周老師帶著6歲的兒子在小區里玩耍。突然,一只寵物狗跑到周老師兒子身邊。可能是孩子手里的玩具吸引了寵物狗。
但孩子通常害怕動物。當他看到狗過來時,他嚇得大哭起來,用手中的玩具打那只寵物狗。與此同時,他逃跑了。然而,匆忙之中,他不小心摔倒在地。不知道為什么那只寵物狗竟然追著周老師的兒子,然后還咬了孩子的腿。
周老師反應過來,趕緊從旁邊拿起拖把趕走狗,救出了兒子。然后他卷起孩子的褲腿,發現小腿被狗咬傷了,血流不止。
周老師及時帶兒子去看醫生,打了狂犬病疫苗,包扎好,然后又帶著孩子進行心理疏導。隨后,周老師找到寵物狗的主人蔡女士提出索賠。蔡女士說,她養的寵物狗從來不咬人。是周老師的兒子用玩具打了寵物狗。主要責任在周老師。孩子的看護人和孩子毆打寵物狗挑釁,雙方一度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執。
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人都喜歡飼養寵物來增加生活的樂趣。但是,飼養動物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道德,不得干涉他人的生活。
任何動物的本性決定了其存在對人類造成不同程度傷害的風險,因此動物的主人或管理者應對動物造成的危險負責。您應當履行對寵物的日常管理和看護責任,避免對他人造成傷害。
從本案來看,蔡女士允許自己的寵物狗在小區內閑逛,這本身就存在公共區域人身安全受到傷害的潛在風險。周老師的兒子出于害怕,用玩具打了突然跑過來的小狗,這是對安全的本能反應,并不是對狗的挑釁。
因此,蔡女士應對寵物狗咬人事故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責任。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采取動物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其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禁止飼養的暴力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傷害的,動物飼養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條動物園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造成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履行了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該動物的原主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條因第三人的過錯,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受侵害的人可以向動物飼養者、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者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