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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房產贈送給女友,后來分手能要回嗎?房產贈與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后,贈與即生效,財產的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下文上海房產買賣律師為為您結合咨詢問題進行詳細分析。
問:房產贈送女友分手后能否要回?
45歲的張先生是某企業老板,去年年初,他將一套房當作生日禮物贈給了女友,并辦理了過戶登記,還到公證處就贈與協議進行了公證。未料,半年后華小姐提出分手,張先生能否要回原來那套房呢?
解答:
房產贈與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后,贈與即生效,財產的所有權即發生轉移。張先生將房產贈與華小姐,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并且在公證處辦理了贈與公證,后張先生以戀愛失敗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據,無法要回房屋。不過,如果張先生在簽訂該贈與協議時明確寫入“結婚時,該贈與合同即生效”的條件,也就是附條件贈與,那么,這個合同只有在雙方結婚時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