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自然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遺產。因此,大多數人在去世前都會立下關于遺產處置的遺囑。此外,除了遺囑繼承外,繼承還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產繼承。
在大多數人的理解中,繼承和遺囑繼承這兩種形式雖然名稱不同,但其實際本質是相同的。它們都是死者按照其真實意愿分配財產的方式。
那么,遺產和遺囑這兩種繼承形式之間的實際區別是什么?
如果要具體區分遺產和遺囑,首先必須詳細了解這兩種繼承形式的定義。
遺贈是指死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贈與其財產的實際行為。對于遺贈,受贈人不是法定繼承人。具體生效條件除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外,還應當符合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根據其具體意愿所立遺囑的內容。對于遺囑的具體制定,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是死者遺囑的真實表達。
遺贈和遺囑有什么區別?
1.遺囑繼承的接受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內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接受人應當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對于合法繼承人,不能進行遺贈。
2.對于遺贈,受遺贈人應當自知道遺贈之日起兩個月內表明是否接受遺贈。超過規定時間的,視為放棄。對于遺囑繼承,只要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沒有主動放棄所繼承的財產,就不能視為放棄繼承權。簡單來說,遺贈本身就是有繼承期限的。在遺囑繼承中,只要繼承人不提出放棄繼承,一般沒有具體的繼承期限。
兩者的區別在于具體的繼承受理時限不同。
3.對于受遺贈人來說,他僅享有遺產中的財產權。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應當承擔遺產范圍內的其他義務。對于遺囑繼承人來說,繼承遺產時,還應當清償死者的喪葬費、遺產管理費、債務、所欠稅款等。
《民法典》第1162條規定:“遺產的執行,不得妨礙受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受遺贈人不得由他人行使相應的遺贈權利。因此,如果受遺贈人先于捐贈人去世,則相應的捐贈無效。但如果繼承開始,受遺贈人在接受遺贈條件后死亡,其繼承人將繼續繼承相應的遺贈財產。
對于遺囑繼承,只要繼承人在分割財產時沒有明確放棄繼承權即可。無論繼承人是否早于被繼承人去世,遺囑繼承都可以由其繼承人進行。
所有遺贈是否都按照遺贈協議進行?
現實情況下,無論是遺贈還是遺囑繼承,都應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其他繼承人無法獨立生活或沒有經濟來源,則應為相應的繼承人保留部分財產,以保證其后續生活。
《民法典》第1142條規定:“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綜上所述,遺囑和遺贈均應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屬于被繼承人遺囑的真實表達。對于繼承人,應當具體遵守和執行相應的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