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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濟南一市民咨詢律師表示,從年初開始,就有傳言說該村要拆遷,但拆遷工作直到去年年底才真正開展,當村里張貼征地預告時。其房屋也在拆遷范圍之內。據當事人解釋,他在村里有合法宅基地,由于靠近路邊,他用其中一處房屋做生意。
房屋被拆后,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該房屋將按照住宅性質進行補償,不會按照商品房進行補償。而且,他們還檢查了補償標準,但是補償標準極低,但最重要的是,如果將用于經營的房屋作為住宅進行補償,顯然是不合理的。據委托人反映,他不僅辦理了營業執照,而且還依法納稅,因此他認為補償應該以商品房為依據。
實踐中,這樣的情況還有很多。在集體土地征用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征用范圍內的房屋不僅是住宅,還有加工廠、養殖場、小商店等。小商店用于商業目的。房子。那么,在集體土地征用中,原住宅改造成商品房應如何補償呢?
首先,在知道如何補償之前,我們需要先確定該類型房屋的性質。那么,如何辨別該類型房屋的性質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城鎮房屋拆遷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緊急通知》的規定,對拆遷范圍內產權為住宅但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各地應根據其經營狀況、經營年限、納稅情況等給予適當補償。其他實際情況。
從上述法律法規我們可以看出,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如果原為住宅,后來因位置較好改建為商品房,則用于生產。此時,如果已經取得了營業執照,同時,如果依法繳納了稅款,那么該房屋就可以認定為住宅轉為商業用房,被征收人必須得到如下補償:正在拆遷的商品房。
實踐中,如果征收人以住宅已改造成商業建筑為由,根據住宅性質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原則上是不合理的。這很可能是因為有關部門正在努力降低征收成本。至于所用的伎倆,作為被征收人,此時就要分析相關部門的言論。不要只相信它們的表面價值。只要我們堅信自己已經依法納稅,并且有營業執照,就可以先拒絕相關部門。請盡量不要簽署補償安置協議,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那么,住宅開發商的補償標準是多少呢?
了解了住宅開發商補償的性質后,我們再來看看集體土地征用時,民改開發商是如何得到補償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我們根據《張家界市集體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中的規定來看一下
根據《補償安置辦法》規定,拆遷集體企業商品房的,本辦法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提高35%。
拆遷個人生產經營用房,具有現有經營條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按規定納稅,連續經營3年以上的,房屋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按本辦法增加25%。
對于房改人員停產停業費、搬遷費等相關費用的標準,《補償安置辦法》規定,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應當支付停產停業補貼。產權人與房屋使用權人不是同一人的,停產停業補助費支付給房屋使用權人。停產停業補貼標準為每月被征收房屋(主體+裝修)補償金額的7。停產停業期限按照實際停產停業月數計算確定。
最后,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房改者的拆遷補償費以及其他補償費,各地的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我們上面提到的只是一個參考標準。具體多少,以及被征收人能得到多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總之,集體土地征收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利益。集體土地征收中房屋的性質也影響著被征收人的利益。因此,此類房屋拆遷時,被征收人首先要搞清楚你的房屋是什么性質。如果你有營業執照,經營正常,并依法納稅,那么即使后來改建為商品房,你也需要按照商品房給自己補償。實踐中,有關部門如果根據居住性質自行進行補償,會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被征收人可以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提起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