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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羅莎莎
通訊員王金輝顧琳
“法庭現在開庭了!”近日,一起政府信息公開案在江蘇省南通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庭上,圍繞法庭總結的爭議焦點,原告和被告雙方簡潔明了地陳述了自己的論點,直至法官宣判,整個過程僅用了15分鐘。
同日,南通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志新適用簡易程序,自行就4起政府信息公開案件、4起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八起案件全部當庭宣判,整個過程僅用了兩個小時。
法庭審理如此高效,得益于這些案件是在簡化程序下審理的。此前,本案雙方當事人在庭前審查中已確定了本案無爭議的事實,并在庭審結束后直接就爭議事項發表了意見,無需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被告人答辯書、當事人舉證及質證、最終陳述,使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由1小時縮短至15分鐘左右。
自2018年7月1日起,南通市各基層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均由開發區法院管轄。截至去年底,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3225件,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標的額較小、案件簡單、可以按照簡易程序適用的案件。與法律。
為進一步規范和推進行政案件繁簡分流,南通市中院研究印發《行政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實施意見》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號),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實施意見》,被訴行政行為依法當場作出的案件,涉案金額在2000元以下,且政府信息公開,事實清楚的,與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適用簡易程序。《實施意見》同時,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對于工傷認定、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程序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未履行法定職責等幾類案件,當事人同意的,也可以適用簡化程序。被應用。
“適用簡易程序只是簡化訴訟程序,并非減少訴訟權利。”南通經濟開發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亞峰表示,法院將按照《實施意見》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率和覆蓋面,成立專門審判小組大力推進“行政案件中“同類案件集中審理、簡單案件快速審理”,采取“門診”審理方式,力爭30天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