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你真的知道你的另一半有多少財產嗎?
雖然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有平等的權利處理共同財產。但在實踐中,往往需要查明離婚時對方有多少財產。
很多人打賭你找不到它。正因為有這種運氣,在婚姻家庭案件中,隱瞞財產往往是一個非常麻煩的問題,非常考驗律師的能力。
但從今年開始,情況就大不相同了。
2022年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離婚訴訟中,夫妻一方申請查詢對方名下財產狀況,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自行領取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有義務向人民法院申報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匿、轉移、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對方財產的離婚期間,另一方可能會收到較少的財產份額或沒有財產份額。
2023年1月5日,嘉利律師事務所收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出具的第《夫妻共同財產申報告知書》號。
這是嘉麗辦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發給雙方的。這也是新法正式實施后,嘉利收到的第一個《夫妻共同財產申報告知書》。
該案的委托人與丈夫結婚20多年,期間育有3個孩子,均由委托人照顧。
日常生活中,丈夫常以在外做生意為借口,常年不在家,兩人爭吵不斷。
后來,她發現丈夫出軌,有穩定的第三者。發現時,***正在與丈夫商量盡快與當事人離婚,并轉讓離婚前她并不知情的夫妻共同財產。
得知事情真相后,她立即提出離婚。
她的丈夫收到法院通知后,法官多次要求雙方申報財產。但對方以疫情、卷入訴訟、不在北京等多重理由,回避了提交其名下財產的要求。他們一次又一次地補充材料,使得法庭訴訟變得不確定。拉長了。
2023年1月1日后,我司客戶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向法院提交了《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申請書》。
法院接到她的請求后,立即出具了申報令及證明材料,正式告知了不如實申報財產以及隱匿、轉移、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后果,并限制了舉證期限,對案件的進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
夫妻共同財產申報制度的實施,確立了離婚案件當事人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義務。
這意味著,如果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當事人必須主動向法院如實報告共同財產信息。當事人忽視或者不如實申報共同財產的,法院在判決時可以考慮少分割或者不分割給對方財產。
對于律師來說,在辦理離婚案件時,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律師有義務向委托人說明,必須主動依法申報財產,以減輕法官的工作量。
但如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對方隱匿、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的,律師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按照下列規定轉移對方財產:新法的出臺,提高了律師的工作效率,更有利于解決訴訟、結束糾紛。案件結案。
2023年新法的實施,對于保護婦女權益、提高審判效率、維護公平正義具有重大積極意義。盡管其實施過程中仍存在巨大挑戰,如執行力度不夠、律師取證受阻等,導致新法流于形式。
但從長遠來看,上層建筑層面關注婚姻家庭案件的實際需要,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隨附的:
通知模板
申報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