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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了離婚證還能結婚嗎?”很多網友都在發出這樣的疑問。下面,法律助理小編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另外,對于遺失結婚證是否可以離婚,你可能不太了解。接下來,就按照步驟來了解更多吧。
不需要,可以選擇到當時辦理離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或者開具加蓋專用章的婚姻狀況證明備案。因《離婚證》遺失,當事人需要證明婚姻關系的,應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補發。身份證、戶口簿、近期2寸免冠照片。婚姻登記機構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確認情況屬實的,向當事人補發《離婚證》。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憑戶口本、身份證辦理居住手續。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因此,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不能。如果遺失或損壞,需要先申請補發結婚證,然后再辦理離婚手續。申請離婚登記的一方當事人遺失結婚證的,當事人必須提供遺失結婚證的書面聲明,婚姻登記機構可以憑另一份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結婚證丟失可以離婚。夫妻一方遺失結婚證的,可以直接憑另一方的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配偶雙方都丟失了結婚證,有兩種解決辦法。首先是由婚姻登記機構頒發結婚登記證,然后辦理離婚手續。第二種方法是持戶口本或身份證到夫妻雙方原登記結婚地的民政局,或者到夫妻一方有常住戶口的民政局補領結婚證,然后申請新的結婚證。離婚訴訟。可見,結婚證丟失并不是夫妻離婚的障礙。如果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就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的,民政局將當場辦理離婚登記。
結婚證原件退還當事人,但標記為無效。辦理離婚手續的婚姻登記機構會在雙方的結婚證上加蓋專門印章,注明結婚證作廢,離婚證已收到,然后將結婚證退還雙方。
根據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男女愿意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婚姻,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完成婚姻登記后,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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