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一、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集資詐騙罪實際上是詐騙罪的一種特殊罪名。因此,它既具有一般詐騙犯罪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一般詐騙犯罪所不具備的特殊性。兩者的主要區別是:犯罪對象不同。本罪的客體是不特定多數人用于籌集營利目的的資金、財物;但隨后的犯罪對象即詐騙罪具有特定性,即行為人針對的是特定的人或者單位。實施欺詐并獲取他們的錢財。(2)客觀行為的表現形式不同。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利用捏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直接使受騙人交付財物的行為。受騙者可以交付財產以獲取投資利潤或購買東西。就本罪的罪名和詐騙罪而言,本罪包含的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定屬于特別法律規定。因此,對于采用詐騙手段詐騙、集資的,應當以本罪定罪判刑。2.關于集資詐騙罪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采用詐騙方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下罰款。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手段”是指行為人虛構集資目的,以虛假證明文件、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集資資金的手段;“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主管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行為。個人實施集資詐騙數額超過20萬元的,列為“數額巨大”;個人實施的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組織實施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列為“數額巨大”;組織實施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的區別。客觀地講,兩者都是非法集資。區別的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騙取資金后,未實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經營活動與其規模明顯不相稱的。所籌集資金的金額,且其沒有能力返還;騙取資金后潛逃的;亂花錢、騙取資金的;利用詐騙資金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逃跑、轉移資金、隱匿財物以避免返還資金的;(6)隱匿、銷毀賬戶,或者進行假破產、破產以避免返還資金的行為;其他非法占有資金且拒不返還的情形。三、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以上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區別的相關內容。集資詐騙罪與一般詐騙罪的區別主要在于犯罪對象和客觀行為表現形式的不同。集資詐騙罪本質上是詐騙罪的特例。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有專業律師,歡迎您尋求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