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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起,《陜西政法報》與陜西瑞言律師事務所聯合推出《睿言有約》欄目,定期發布普法案例,分享法律知識,供大家討論交流。
律師函的作用
(一)律師函是當事人擬將此事提交法律解決的警告。無論是商業活動還是生活糾紛,雙方常常要經過多次談判。談判失敗后,他們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們在履行義務時可能會變得憤怒、消極、敵對,對其債權的實現產生負面影響。通過出具律師函,不良影響會相對輕微。
(二)律師函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在我國,大多數普通民事案件,特別是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如果期滿,權利人可能會失去勝訴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權利人可以通過本人或律師函件的方式中斷訴訟時效,以確保其權利的連續性受到法律的保護。
(3)律師函也是一種文明、快捷、經濟的催促工具。在法律環境下,為了督促對方履行合同義務,如果采用不正當手段督促對方,很容易觸犯法律。律師函以快遞或公告的方式送達,不與第三方直接接觸,從而避免了一些不愉快的情況發生。
(4)成本風險轉移。無視律師函,仍然拒絕履行義務,將導致債務償還或賠償成本增加。簡單來說,你會付出更多。收到律師函后,如果雙方積極履行義務,雙方就債務償還或賠償金額仍有協商空間。但仍拒不履行,引發訴訟的,除約定或法定的債務清償金額外,還須承擔約定或法定的債務清償金額。除賠償金外,您還需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
(五)澄清事實。對于當事人之間難以明確或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系,可以通過律師函中的描述予以澄清。
(六)保存證據。對于通過其他方式難以確定的證據,發信觸發對方回復,創造了舉證的可能性。
(7)終止合同的通知。根據第《合同法》號第九十六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另一方。當通知到達另一方時,合同即終止。
(八)其他事項。例如,行使撤銷權、發出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等。
律師函的法律效力
(一)法律生效的范圍。
(一)時效性是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二)空間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區域(包括領海、領空)。通常國家法律適用于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三)對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對其生效的人。例如,有些法律適用于所有公民,而有些法律只適用于部分公民。
(二)法律上的約束力。
合同一旦發生法律效力,即表示該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受法律保護。
1、法律效力,即法律約束力,是指人們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事,必須遵守。
2、法律效力一般可分為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狹義上也稱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有效范圍或者適用范圍,即法律對誰、什么、何地、何時具有約束力。本章所討論的法律效力是狹義的法律效力。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判決、裁定、逮捕令、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3.法律對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實踐中,普遍采用了四項對人效力原則:
個人主義,即法律只適用于本國公民,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這不適用于非公民,即使他們在該國。
屬地主義,法律適用于該國管轄范圍內的所有人,無論是否是該國公民,并受到法律約束和法律保護。一國公民不在本國的,不受本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保護主義,即以保護國家利益作為是否適用國家法律的依據。任何侵犯我國利益的行為,無論其國籍、地點,都將受到該國法律的追究。
以領土主義為主,個人主義和保護主義相結合。這是近代大多數國家所采取的原則。我國也是如此。之所以采取這一原則,是因為既要維護本國利益、維護本國主權,又要尊重別國主權,并考慮到法律適用的現實可能性。
投稿人:陜西瑞言律師事務所
本期主編:張萌
值班編輯:彭曉月
校對:董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