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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糾紛屬于勞動爭議。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8條規定,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提出。如果用人單位所在地和勞動合同履行地在兩地,勞動者可以選擇管轄地進行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異地既不是當事人勞動合同履行地,也不是用人單位所在地,則沒有法律依據,不應受到法律的認可。
目前,工傷賠償糾紛仍屬于勞動爭議。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合同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提出工傷賠償勞動仲裁申請。執行或該單元所在的位置。
如果用人單位所在地和勞動合同履行地分別在兩地,勞動者當然可以選擇其中一個管轄地異地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此外,法律還規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登記或者注冊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辦理登記或者登記的,其出資人、創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由此可見,用人單位雖然在本地注冊,但其主要辦公地點卻在異地。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也可以異地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但一般原則上,如果這種異地既不是當事人之間勞動合同履行地,也不是用人單位所在地,那么這種異地訴訟就沒有法律依據,不應該得到法律的認可。
法律基礎: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8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地點,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或者注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辦理登記或者登記的,其出資人、創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有多處的,由先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管轄。
案件受理后,勞動合同履行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爭議仲裁管轄地不發生變化。
【勞動合同
根據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與勞動合同無關的證明材料。雇主。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勞動報酬,不得故意隱瞞、曲解。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或者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總之,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維護勞動合同的有效性。
工傷賠償糾紛屬于勞動爭議。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應當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工傷賠償勞動仲裁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所在地和勞動合同履行地在兩地,勞動者可以選擇其中一個管轄地異地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一般原則上,如果這種異地既不是當事人勞動合同履行地,也不是用人單位所在地,那么這種異地訴訟就沒有法律依據,不應該得到法律的認可。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或者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8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地點,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或者注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辦理登記或者登記的,其出資人、創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有多處的,由先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管轄。案件受理后,勞動合同履行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爭議仲裁管轄地不發生變化。
作者:發琪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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