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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再審換律師收費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再審換律師收費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九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關于律師的收費方式沒有明文規定,主要依據委托人與律師簽訂的協議。一般來說,律師收費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一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提起上訴需要重新進行一次審理程序,律師費用也應當另行交納,但會酌情減少。由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再審的時候當然可以找一審或二審相同的律師,理由在于經歷了前面程序的律師對您的案子有比較深入的了解,也能夠找到一審二審中對我方有利的證據或者是二審庭審中的程序瑕疵。
你也可以另尋律師,因為再審是很關鍵的,也許是你最后救濟的機會,如果稍有不慎,你就會失敗。但個人認為還是繼續找同一個律師。
再審、申訴、執行案件分別參照一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鄭州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一)民事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標準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
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3000-5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2-4%;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1-3%;
5000萬元以上部分,0.5—2%。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再審換律師收費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再審換律師收費嗎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