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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鄰居之間因噪音問題發生的矛盾越來越普遍,甚至引發爭吵甚至肢體沖突。那么面對身邊的噪音污染,我們應該如何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相關案例
李和孫是鄰居。李某稱,自2009年起,孫某不分白天黑夜,經常推重物、砸地、敲地板,發出噪音,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李多次向孫提出交涉,但孫拒絕溝通,并辱罵孫。李某隨后多次向物管、居委會、110民警反映此事,但均無果。最終,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孫某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庭審中,孫某對上述事實予以否認,并辯稱是李某半夜播放收音機,影響睡眠而發出噪音。隨后,李某提交了相關證據,也得到了法院的核實。孫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法院未予采信。最終,法院經審理作出生效判決:1、被告孫某自判決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影響原告李某正常生活的噪音;2、被告孫某應在本判決作出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李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法律基礎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相鄰房地產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權;(2)排除障礙物;消除危險;返還財物;恢復原狀;修理、重建繼續執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聲譽;道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及時勸阻、調解噪聲敏感建筑集中地區擾亂公共生活的行為;勸阻、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責任社會舉報。負責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舉報、投訴的,由接到舉報的部門舉報。或投訴的,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律師聲明
根據法律規定,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樓上住戶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避免噪音過大,影響樓下住戶的生活和休息。本案中,原告確實提供證據證明被告產生的噪音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導致其遭受嚴重的精神痛苦。因此,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失。
律師建議
當您遇到鄰居的噪音滋擾或其他形式的噪音污染時,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
1、雙方先協商;
2、向居委會、村委會、物業管理等組織投訴并請求勸阻、調解;
3向生態環境部門或者其他負責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4、報警要求治安處罰;
5、如以上維權渠道無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6、對于噪音未超標但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的,可以申請訴前禁令。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維權,都應當及時固定、保存證據,比如用手機或者其他音視頻設備記錄噪音,并注明時間、地點,或者要求業主出具證明、尋找證人證言等。
隨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