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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起發結[2022]1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起,城鄉統一,家屬生活費納入傷殘賠償或死亡賠償!
人身傷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治療、康復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貼等合理費用,以及賠償金。治療和康復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于錯過工作而損失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因生命、身體、健康受到侵害,賠償權人提起訴訟,請求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失、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
醫療費
醫療費用是指直接遭受人身傷害的自然人在恢復健康和進行醫療診斷、治療過程中所發生的必要費用。
計算
醫療費=診療費+醫療費+住院費
醫療費用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額確定。一般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以及醫療費、治療費、住院費或病歷、處方的收據確定。必要時,可以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賠償實際發生的治療費用外,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經證明有賠償權。有關醫療機構或雙方調解達成。治療完成后,該人將被單獨起訴。
二,
誤工費
損失的工作報酬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無法進行正常工作或者正常經營活動而損失的工資收入或者營業收入。
計算
0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誤工補償金額=受害人工資(元/天)誤工時間(天)
02
受害人沒有固定收入
(一)誤工工資補償金額=被害人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誤工時間(天)
(二)誤工補償金額=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業或相近行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元/天)誤工時間(天)(若誤工時間(天))受害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情況)
曠工時間的確定一般以醫院建議的休息時間或司法鑒定意見為依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致殘而繼續曠工的,曠工時間可以計算至致殘日期的前一天。
如果受害人是離婚或退休人員另謀出路,工資損失賠償可根據以下情況處理:
(一)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對其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補償;
(二)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如果受害人沒有勞動收入,要求賠償工資損失的,其主張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人確實無力承擔家務而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以酌情給予經濟補償。
三,
護理費
護理費用是指受害人遭受相當程度的人身傷害,導致其行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一定程度下降。為幫助患者正常生活,在醫療診斷、治療和康復期間,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或司法鑒定,指定專人照顧患者,所產生的費用因此。
計算
01
護理人員獲得報酬
護理費用補償金額=護理人員工資(元/天)護理期限(天)
02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雇用護理人員
護理費用補償金額=當地從事同級護理工作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元/天)護理期限(天)護理人員數量(人)
護理人員原則上只有1名,但如果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護理人員的數量可以參考確定。
照顧期間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被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照顧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被害人被診斷為殘疾后,應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和殘疾輔助器具的配備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
交通費
交通費是指被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員在就醫或轉院治療過程中因需要乘坐交通工具而發生的實際費用。交通費用應有正式收據證明;相關憑證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一致。
計算
交通費補償金額=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
五,
醫院伙食補貼
住院伙食補貼是指受害人住院期間必要的伙食消費所發生的費用。
計算
住院伙食補貼=地方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貼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如果受害人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無法住院的,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合理部分)也屬于住院伙食補助范圍。
六,
營養費
營養費用是指受害人在診療期間為了及時恢復健康而在醫生的指導和要求下購買營養物品所發生的費用。
計算
營養費=實際需要的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并參考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營養費用的補償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鑒定機構計算,也可以征求醫療機構的意見后確定。
七,
傷殘補償
傷殘賠償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當程度的人身傷害而導致身體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導致收入減少或喪失生活來源的賠償。在這種情況下,對受害人給予一定數額的財產損失賠償。
計算
傷殘補償金=訴請法院所在地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補償年限傷殘系數
傷殘補償金的補償期限自傷殘認定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減少一歲;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的,或者傷殘程度較輕但造成職業障礙,嚴重影響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補償金。
賠償權利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起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給予傷殘賠償或者死亡賠償補償可以按照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有關標準執行。計算。
八,
殘疾輔具費
殘疾輔具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時,為補償器官功能喪失、協助受害人生活自理或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和配備的自助器具,例如購買假肢、輪椅等所產生的費用。
計算
殘疾輔助器具使用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因殘疾需要配備具有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司法鑒定人的意見,按照通用器具的成本,并結合以下因素計算補償金額:如使用者年齡、中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如果傷情需要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發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收費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應當參照配發機構的意見確定。
九,
喪葬費
喪葬費是指被害人因人身傷害死亡時,被害人親屬為辦理喪葬事宜所發生的必要費用。
計算
喪葬費賠償金額=訴請法院所在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個月
十,
死亡撫恤金
死亡賠償金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死亡時,賠償義務人向其家屬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金。
計算
死亡賠償金=上一年起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期限按照二十年確定。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減少一歲;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起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給予傷殘賠償或者死亡賠償補償可以按照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有關標準執行。計算。
十一,
家屬生活費
扶養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時,給予受害人負有贍養法律責任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喪失工作能力,或者死亡。維持正常生活的費用。
計算
01
受撫養人是未成年人
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歲-實際年齡)。
02
受扶養人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無法工作且沒有其他生活來源。
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年。
03
受扶養人年齡在60至75歲之間,無法工作且沒有其他生活來源。
生活費用=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實際年齡-60)]歲。
04
家屬年齡超過75歲,無法工作,沒有其他生活來源。
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年。
05
當有其他照顧者時
生活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人數。
06
當有多名受撫養人時
年度補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被撫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僅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撫養多人的,年度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十二,
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受害人遭受嚴重人身傷害,甚至致殘、死亡,使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受到重大精神創傷,據此要求賠償義務人向受害人給予賠償,并予以賠償。他的家庭。對近親屬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償。
計算
精神損害撫慰金確定范圍為:010—。
來源:法律事務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