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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不繳納物業費的法定情況是購房者未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業主將空置房屋出租給他人時的租賃合同會約定由哪一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違反規定擴大收費范圍、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或重復收費;并且服務質量達不到標準。
1.房屋尚未交付
如果購房者未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則無需繳納物業費。這部分費用由開發商支付。物業費從房屋移交、領取鑰匙之日起計算。一般是預付半年或一年。
2.租房子
如果房屋出租,物業費由業主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期內物業費由承租人繳納的,經物業管理公司書面確認的,則物業費由承租人繳納,業主應當承擔連帶付款責任。
3、業主收取不合理費用
物業管理費按有關標準規定。物業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擅自重復收費,業主以違法收費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服務質量不達標
如果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符合收費標準,但物業管理不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的服務質量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1、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管理或者服務應當避免不當妨礙業主的合法權益;
2、物業管理公司不得以查證、掛牌、封鎖、設置卡等方式阻止權利人使用自有車位。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按照協議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此為不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的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催促業主在合理期限內繳納;業主在合理期限內仍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提供者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等措施催繳物業費。”
提醒您,如果業主違反物業合同規定,未按時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要求違約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相當于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獲得的任何損失。好處;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可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