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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可以律師就職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和投訴,要求與該律師取消合同以及更換律師。如果協商結果不滿意的,當事人也可以向律師協會或者當地的司法機關進行投訴。
2、律師拿錢不辦事,其行為違法,當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師事務所協商,要求退還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律師所在地的律師協會或者司法機關投訴,要求對律師進行查處。
3、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投訴。但是成功的概率不高。首先上述兩個部門只能進行行業處罰,最嚴重的處罰也就是吊銷執照。但前提是律師違反了職業操守。
4、法律分析:收集相關證據,可到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部門投訴。
5、律師收錢不辦事可以向當地司法局投訴,也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投訴。如果律師存在違規行為,可以向當地司法局或律師協會投訴,也可以考慮通過律師協會申請律師行業仲裁或者通過法院起訴律師。
6、律師收費后不辦事該怎么辦 你要仔細看一下你們簽的委托代理合同,看清楚到底是代理到什么時候。 然后,如果事實清楚,可以去區、縣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他們負責管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或者向律師協會投訴。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投訴。但是成功的概率不高。首先上述兩個部門只能進行行業處罰,最嚴重的處罰也就是吊銷執照。但前提是律師違反了職業操守。
請律師交了錢不盡力可以去司法部門投訴。律師承辦業務,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不當利益。
法律分析:請律師交了錢不盡力可以去司法部門投訴。如果存在不盡力的情形,可以和律師協商解除委托合同,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供證據去當地司法局投訴并責令改正或者做出賠償。
律師不盡責的處理方式如下:可以解除委托關系,另行尋找其他律師;解除委托關系,可以根據委托合同內容的退費標準,要求退回代理費;如果不負責任,可以向司法局或律師協會進行投訴。
律師拿錢不辦事,其行為違法,當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師事務所協商,要求退還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律師所在地的律師協會或者司法機關投訴,要求對律師進行查處。
1、按照行業慣例是不能退的。律師一旦受理這個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關的委托手續,律師的工作已經開始了。無論這個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結案的,判決或者調解或者撤訴,案件結果是好是壞,都不退律師費。
2、律師不負責任是可以要求退錢的,對于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是屬于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法律服務合同關系,雙方應當對具體的事項進行明確認定,如果一方存在違法的情況,那么是可以申請退錢處理的。
3、可以。律師不負責任屬于是律師沒有履行相關法定職責,委托人可以向律師事務所要求退還已收或預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師服務費,所以是可以要求退律師費的。
法律分析:請律師交了錢不盡力可以去司法部門投訴。如果存在不盡力的情形,可以和律師協商解除委托合同,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供證據去當地司法局投訴并責令改正或者做出賠償。
如果律師收費之后不作為,可以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把律師費退還。也可以去當地司法局、律協等投訴。
投訴相關的律師事務所如果遇到律師收錢不辦事,這個時候應該到相關的律師事務所去投訴,然后向事務所說明律師的相關信息。應該先收集證據,因為律師做什么事情都要講究證據的,不能直接到別人工作的地方去投訴。
如果律師拿錢以后不盡力,可以馬上更換一名律師。而且需要在簽訂合同中寫清楚律師應該完成的任務和須達到的任務目標。完成預定目標任務后再給錢。
你好,這個只能重新換一個律師啦,或者是你們的價錢談的不好吧,這個律師的話,你花錢叫他來的話,他肯定會盡心盡心盡力的幫你的,如果對方不用心的話,那可能是價格問題吧。
當事人可以律師就職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和投訴,要求與該律師取消合同以及更換律師。如果協商結果不滿意的,當事人也可以向律師協會或者當地的司法機關進行投訴。
法律分析:請律師交了錢不盡力可以去司法部門投訴。律師承辦業務,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不當利益。
做法如下:律師拿錢不辦事,其行為違法,當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師事務所協商,要求退還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律師所在地的律師協會或者司法機關投訴,要求對律師進行查處。
法律分析:律師收了錢不辦事,可以與該律師協商取消委托合同,并且承擔違約責任,拿回律師收取的錢財。再另行聘請其他律師。如果律師既不辦事又不想退錢,可以帶著證據向當地司法局投訴,律師都在司法局有注冊的。
律師拿了錢卻不辦事,是一個很現實但是很難制約的問題。在實際操作中,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投訴。但是成功的概率不高。首先上述兩個部門只能進行行業處罰,最嚴重的處罰也就是吊銷執照。
法律分析:遇到糾紛協商不成,可向相關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