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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有幫忙和解的義務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有幫忙和解的義務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庭外和解是法庭不參與的情況下,已經起訴到法院的有爭議的雙方當事人重新達成和解協議,該和解協議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判決是有爭議的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情況下,法庭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對該爭議做出的處理。生效的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
一般情況下,只要律師參與調解,庭外和解跟判決的律師費收標準是一樣的。具體收費標準可以跟律師協商。
具體看與律師簽訂的代理協議,一般都會寫和解也需要付全部律師費,但是如果律師在過程中沒有付出,可以與律師協商減少律師費,對于我找律師代理的案件,在和解情況下如何付律師費都會提前寫清楚。
和解,判決,撤訴都是案件最后的一個結果。并且和解是比較好的一個結果。一般來說,律師在這個過程當中是起到很重要作用的。不是說這個案子非要得到判決,才算是律師付出的辛苦和付出了服務。沒請律師之前你為什么和解不了了?
攤上官司請律師代理是十分必要的,律師按規定收取代理費是合理的,與輸蠃無關,還有一種協議式的風險代理,也就是贏了官司按案件標的的百分比O~30內收費,不蠃不收,也有可能律師要求先付些車馬費等,請律師要“貨比三家”,最好是名氣大、從業長的為佳,從業長的都會與公、檢、法的上上下下孰悉,既使在正常情況下也是孰人好辦事,另外,"包贏″的律師與不告知風險的律師最好不要請。
‖ 律師收費的規定
官司沒有打贏,律師也可以按照代理合同的約定收費。根據規定,律師收費有兩種基本方法,一是按標的收費,二是按結果收費。前者,官司沒蠃也要收費;后者,官司沒贏不能收費。
因此,合理與否,一看雙方約定,即看雙方約定的收費方式。二看約定是否合法,即收費方式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律師收費是有規定的,比如,經濟案件風險代理的收費比例不能超過標的額的30%,工傷賠償等案件不能風險代理等。
你好, 不管官司打贏,還是輸, 律師都會收取合理的費用,是應該的,也是合法合情的。因為律師要為委托人去搜集證據或線索,準備資料,填寫文書等,要跑腿,花時間.動腦筋。為委托人創造有利條件, 爭取最大利益, 或者說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不管官司的結局是輸是贏, 但是他們付出了努力, 況且每位律師都會盡力用專業的法律知識為委托人答辯, 盡力地去維護委托人的權益, 把不利的事物轉變有利,把有利的事物變得更加有利。再說.律師收費是有《律師法》和《價格法》作為依據的。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規定: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的收費標準在這里不多說了,項目標準很多。所以說哪怕官司打輸了,律師收取費用是合理的。可怕的是當今有些律師,弄虛作假,心藏鬼胎, 既吃原告又吃被告,兩方都吃。有的是雙方律師,狼狽為奸,暗中勾結,串通一氣, 偷偷協商給一方讓步,讓其中一方勝訴,然后拿到更多的報酬來分臟。這才是正真的不合理, 也是最可怕的合理。借題多說一句,今后有事找律師一定要自己信得過并且信譽好的律師。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有幫忙和解的義務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有幫忙和解的義務嗎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