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在當今社會,我們在工作、旅游、購物等時,可能會遇到一些合法權益被他人侵犯等一系列法律問題。因此,我們應該多學習法律知識,以便我們面對各種情況時能夠應對。在處理這些法律問題時,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回答了這樣一個問題:家屬被公安機關長期拘留怎么辦?我們希望回答您的問題。
家屬被公安機關長期拘留怎么辦
您可以申請解除拘留措施或申請國家賠償。
超期羈押是指對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羈押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期限的違法行為。
超期羈押不僅嚴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違背法治理念,褻瀆法律尊嚴,嚴重損害公安和司法機構在社會公眾中的良好形象。人們。
為維護法律尊嚴,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堅決糾正和杜絕超期羈押現象。
犯罪嫌疑人被羈押超過法定期限的,家屬可以委托專業刑事律師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釋放羈押。
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當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某人是否合法?
沒有逮捕令就逮捕某人是違法的。
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持相應證件,可以當場訊問、檢查涉嫌犯罪的人;
經訊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到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繼續訊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涉嫌現場作案的;
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
攜帶的物品可能是贓物。
被訊問人的拘留時間自被帶到公安機關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特殊情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并保存訊問筆錄。
批準繼續訊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所在單位。
不同意繼續質證的,應當立即釋放被質證人。
公安機關繼續訊問后,認為需要依法對被訊問人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詢問人。
需要傳喚調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的,必須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憑傳喚證傳喚。
對現場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員,人民警察可以憑工作證件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如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進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閑置律師將為您提供詳細、有針對性的解答,并盡量講解大概情況,避免信息不完整。**不順利,答案錯誤。祝您成功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