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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指導價強制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指導價強制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代理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因地區和具體案件而異,無法給出具體數字。通常律師費用是根據律師協會的收費標準或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政策來確定的。費用可能包括律師的咨詢費起草文件費代理費等。具體費用可以咨詢當地律師協會或律師事務所以獲取準確的信息。
代理執行案件1、單獨承辦執行的案件,律師費按執行標的額,按一審標準收費;2、曾承辦一審或二審的案件,律師費可以適當酌減。采取行業指導價的法律服務名錄,律師事務所收取法律服務費用可以參照下列標準代理民事訴訟案件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20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100%。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8%;(3)50萬元至l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3%;(6)1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5%。
涉及財產的案件通常是根據的價格來收費的,你可以參照上海市的律師收費指導價: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不算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因此,受賄罪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即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律師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私下索要“好處費”不構成受賄罪。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是不能舉報對方構成受賄罪的。那么,律師這種行為既然不構成受賄罪,是不是不違法呢?律師這種行為雖然不構成受賄罪,但是也違法,違反了律師法和律師管理的相關條例和規定,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司法局或者所屬律師協會投訴舉報。
你好,這種情況不構成受賄,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或者職務的影響力,而律師一般不具有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份,也不掌握國家公權力。
因此,從主客觀方面都不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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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是公職人員,不符合受賄罪的“身份特征”,故即使胡亂收費也不構成受賄罪。但是,律師在合同之外私自收費,是違反律師職業道德規范的,當事人有權去司法局和律師協會進行投訴。
首先給大家介紹一下受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修正)】 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在法律上,有一類犯罪被稱之為身份犯。即構成該罪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身份要件。如果不具備該身份特征,是不具有構成該類犯罪的資格的。比如,濫用職權罪要屬于國家公職人員才能構成,一般人還沒職權用來“濫用”。從受賄罪的法律條文中可以看出,受賄罪也屬于身份犯,必須是國家的公職人員才可能構成該罪。
而律師并非是國家公職人員,即使以不正當目的收受費用,也不構成受賄罪。
當然,律師胡亂收費是違規行為,確有其事可以依法向司法局和律師協會進行舉報。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指導價強制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指導價強制嗎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