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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超出不退費怎么辦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超出不退費怎么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解除委托關系,可以根據委托合同內容的退費標準,要求退回代理費。
2、如果不負責任,你可以向其所屬司法機構或律師協會進行投訴;在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律師法》第四十八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
(四)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你可以到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反映情況,或者到當地的司法行政部門舉報,還可以向當地的律師協會反映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說句實話現在的律師大部分都是以利益為主,有很多奇思妙想道德淪喪的案件都是律師從專業而不全面的角度和利益為出發點而發生的,扶老人的在公園里散步跌倒的大人孩子溺水而忙的等等起訴案件,不都是律師從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嗎!要不然老百姓有多少人知道要賠償的。有些時候說他們是現實社會道德淪喪世風日下的推手也不為過啊!
該案有沒有開庭?或者有沒有收到被告提供的證據和答辯狀?如果開過庭了,律師根據庭審的情況,以及被告提供的證據或者答辯理由,或者法官的意見,明顯不利于你,明顯不是你原先所說的情況,律師會權衡利弊給你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最終決定權還是當事人自己。如果在沒有上述情況的狀態下,律師反復建議你撤訴,那這位律師就有點問題了。
根據你的提問,我認為律師作為你的代理人,一切都是為你著想,他可能在訴訟中,根據所調查,查證的證據對你不利,所以說明利害關系,請你撤訴,撤訴后可退回部分代理費,及訴訟費用。個人片面理解,請見諒。
看來,走法律途徑你已經到了“山重水復疑無路”的地步了,你的律師已經背叛了你,如果向該律師討要相關費用,你還要跟該律師打官司,給該律師打官司,你還要再請另外的律師,如果另外的律師和該律師是一丘之貉,那么,你的官司越打越多,試問,你這場本來絕對能贏的官司,會把你拖入萬丈深淵。這就是古人所說的“屈死不告狀”的原因,也是現代討債、討薪的人們走向極端的原因啊!
一般來說,交律師費之前律師事務所會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一般也會約定,如果當事人中途不要代理了,律師事務所不再退還費用。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解決這個問題主要應看合同的約定,重合同守信用、誠實信用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信仰法律的表現,所以還是希望當事人能守約,當然委托合同是基于信賴而簽訂的合同,當事人單方可以解除合同,后面的費用或許就不付了,至于退費的問題可以與律師事務所協商,妥善解決問題!
不能確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說,“人上一百行行色色”律師也是人,不是神,只要是人可分三六九等,律師也是人,那也就能分三六九等,所以說能退律師費的同中了彩票一樣,不多。有多少不知道,也沒統計過,也無法統計。因為律師也是人,也要生活也要花錢,而且現在花錢的地方太多了,律師同意退就可以退!你說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超出不退費怎么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超出不退費怎么辦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