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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侵權糾紛審理要點包括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侵權糾紛審理要點包括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幫工人(鄰居)因第三人(泵車所有人或管理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你家)予以適當補償。建議:從道義上講,你家也可以先墊付,注意保留好相關的票據等證據,以后可以協商或通過訴訟解決。
法條鏈接: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
1、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2、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侵權糾紛審理要點包括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侵權糾紛審理要點包括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