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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土地房屋建設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土地房屋建設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根據農村土地確權的相關規定,如果土地在權屬、邊界、位置等方面存在著糾紛和爭議,是不能進行確權的,必須先把矛盾糾紛解決好,得到相關利益人的認可。如何才能把糾紛解決好,讓自家的土地順利確權呢,可按照以下4種方式。
(1)相互協商,互讓一步解決。發生土地上的矛盾糾紛,一般關系不會太遠,有的是鄰里之間邊界之爭,有的是家人親人之間權屬爭議,大家完全可以坐下來,找一個威望較高的中間人做證,互相商議、協調解決,順利確權之后,對雙方都有利。
(2)基層調解,依情依理解決。村干部是農村土地的管理者,對一些土地方面的矛盾糾紛比較了解,對來龍去脈比較清楚,對民俗民情把握也比較到位,讓他們做出土地糾紛的調解是再合適不過的了,調解成功雙方簽字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有。
主要還是看村民房屋確權是不是爭議土地上的房屋,如果不是爭議土地上的房屋,那么就對房屋確權沒有影響。要是村民房屋在爭議的土地上,那就要等糾紛解決完才能確權,因為糾紛解決不完,爭議的土地權屬無法確定,村民房屋就無法確權。
村與另一條村土地糾紛沒解決,會影響到村民房屋登記確權。
根據農村土地登記確權的相關規定,如果土地在權屬、邊界、位置等方面存在著糾紛和爭議,是不能進行登記確權的,必須先把矛盾糾紛解決好,得到相關利益人的認可,才能夠進行登記確權。
村與村之間有土地糾紛,對村民房屋確權肯定是會有影響的,因為我們都知道,建筑房屋的宅基地就是建立在土地上的,而土地因歷史遺留問題,或其他原因,始終沒有明確土地所有權的歸屬,造成村與村的土地糾紛,如果在這樣的土地上建房,在糾紛未解決之前,肯定會影響房屋確權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土地房屋建設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土地房屋建設糾紛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