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合同糾紛變更仲裁請求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合同糾紛變更仲裁請求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仲裁是一裁終局,不能上訴,但可以適用司法監督,申請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如果合同約定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一方依法提起仲裁,另一方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委員會可以缺席裁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 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爭議和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之外,約定"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有效。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的,勞動爭議和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之外,當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選定仲裁委員會,仲裁協議可以是專門訂立的書面協議,也可以有合同中約定。當事人約定"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4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16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和拖欠的提成。
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委托書、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需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等。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后開庭審理,并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后60天內下達裁決書。對于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訴到法院。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在職或離職一年內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般來說,有關工作崗位調整爭議,仲裁對員工要求恢復原工作崗位的申訴請求,不予處理,主要原因是無法強制執行。關于調低薪資問題,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調低工資的合理性,仲裁會支持勞動者恢復原工資或者補發差額的請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合同糾紛變更仲裁請求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合同糾紛變更仲裁請求的5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