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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羅湖檢察院公布了一個案件。一位父親認為兒子太吵鬧,拒絕管教。盛怒之下,他扔下鍵盤,將兒子打成二級重傷。他被判處八個月監禁,緩刑一年。
涉案男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什么罪?是指因過失而傷害他人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
這一罪行只有一個量刑范圍。如果罪名成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該罪屬于過失罪。行為人對傷害他人的后果并不抱有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卻因本可以避免的疏忽或輕信而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只有在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情況下才可以實施這種犯罪。
家長在教育孩子時應該采取適當的方法。不管怎樣,最好不要使用暴力的方法,否則一旦失敗,很可能會給孩子帶來不必要的傷害。如果情節嚴重,涉案行為造成兒子二級重傷。這不僅給兒子的身體造成了嚴重的傷害,也給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面臨監禁。
在孩子的教育方面,作為父母,還是要三思而后行,千萬不要沖動。沖動是魔鬼。一不小心,人就會被它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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