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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對訴訟仍然充滿敬畏和無知。一旦接到法庭傳票,他們往往會驚慌失措。事實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通過訴訟解決糾紛已經越來越普遍。因此,在收到法院傳票時,需要冷靜應對,及時咨詢相關專業人士。對于普通案件,今天我簡單講一下法庭審理的過程。
一、立案程序
一般情況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訴材料,起訴材料包括(民事訴狀、證據材料、原告主體身份信息、被告主體身份信息)。本文件的撰寫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并初步審查通過后,將發出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原告在指定地點繳納訴訟費用后,須向立案法官提供相應的訴訟費用賬單,法官將發出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并取得法院開具的發票后,即表明法院已初步受理案件。
2.通知程序
法院立案后,通常會通過郵寄方式通知被告被告已被起訴,并將相應的答辯材料郵寄給被告。該材料一般包括:(一)民事起訴狀(二)證據材料(三)法院傳票(四)舉證通知書(五)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材料。收到材料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并注意材料中的幾個重要時間點,如開庭時間、證據期限屆滿時間等。
3.法庭審理
法院依法將案件信息告知各方后,將在規定的時間內舉行審理。審理的一般流程為:(一)原告澄清訴訟請求及訴訟事實和理由;(二)被告對原告的訴訟或者解釋作出答復;(三)雙方當事人對對方提供的證據發表意見;(四)法庭總結爭議焦點后,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辯論;(五)各方當事人就案件情況進行補充陳述。
4、判斷
案件審理后,合議庭將進行審議并作出判決。
無論你是原告還是被告,訴訟都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再次建議可能要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如果能夠通過溝通和解解決糾紛,建議和解。如果必須打官司,切記”“法律無小事,案件要嚴肅對待”,不要自己做決定,及時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否則以后會后悔的。也需要不得不說,案件的審理比較復雜,不是一篇文章能詳細解釋的,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私信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