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當拆遷遇上離婚,那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房子沒了,一家人離散,可能會因為拆遷費發生激烈的爭吵。那么離婚時拆遷補償金該如何分割呢?
第一,如果房屋是一方獨有的財產,則不需要分割。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配偶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傷而支付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等;(3))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僅屬于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四)供一方專用的生活必需品;(五)其他應當屬于一方的財產。因此,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是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下,房屋拆遷或者安置房屋取得的拆遷費屬于房屋所有人的個人財產,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則需要分割。但在實踐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房子是婚前購買的,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后雙方共同償還房產貸款。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收入;(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有平等的權利處理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婚后共同償還的房子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分割。
因此,只有被拆遷的房屋是婚前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且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才不會作為離婚財產分割。
同時,在實際過程中,我們也會發現這樣的情況。拆遷部門更換被拆遷房屋產權時,可能會超出原面積。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討論。超出部分相當于財產補償的,應當確認為個人財產;如果超出的面積需要由房屋所有人購買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則需要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第《婚姻法解釋》條規定的所得,確認為共同財產。
當拆遷遇到離婚時,一定要保持冷靜。雖然這是一個悲傷的事實,但你必須堅強地面對它。如果您對此有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以專業的律師團隊、熱情的服務態度、敬業的工作精神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