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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審判決信息采集方即被告賠償原告郭兵一千多元。刪除所采集的包括照片在內的原告臉部信息。二審判決在一審的基礎上增加一項,刪除所采集的郭兵指紋信息。駁回原告的其它訴訟請求。
2、全國人臉識別第一案在杭州宣判4月9日15時,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迎來了“首例人臉識別案”的二審判決。
3、近日,國內被網友熱議的“人臉識別第一案”被宣判了,其中涉及的個人數據安全問題,再度引發討論。
4、近日的“人臉識別第一案”博得了大眾的關注,高技術帶來的問題也日漸展現在我們的眼前。
5、這樣一個案件只不過是關系到個人隱私安全的一個案件,但是卻引起了不少朋友們的重視,之所以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是由于這一個案件是人臉識別第一案也正是由于這一個特殊性,所以才會導致全國人民對于這件事情都是特別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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