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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共有物分割糾紛爭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共有物分割糾紛爭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有以下6點區別:
1、成立原因不同
從成立原因上來看,前者一般需要有共同關系,屬于共同人之間的相互結合,而后者沒有限制,可以是家人,夫妻,也可以是其他人。
2、權利不同
從權利享有上來看,前者權利歸共有人共有,在出售時需要共有人全部同意才能出售。而后者按分享有所有權。
3、處分不同
從處理上來看,前者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處分,后者對自己份額有獨立的所有權,可以抵押或轉讓自己的份額,無須其他共有人同意。
4、分割限制不同
從分割限制上來看,前者在共有關系存在期間,不能分割共有物,而后者只有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合同約定不能分割之外,可以隨時分割。
共同共有指各共有人對房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每個共有人的份額是相等的,即平分。
共同共有對房子分割,必須取得全體共有人的一致意見。
首先是協商。對各自的份額、登記在誰的名下、補償多少價款等等。
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獲得房子所有權的,以貨幣的方式對其它方進行補償。如果都不想要,法院會拍賣再進行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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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共同共有,是兩個過兩個以上民事權利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共有物享有共同權利并承擔共同義務。
通俗的講,就是說一個所有物,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享受此物
共同共有分為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法人共同共有和其他組織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與按份共有的法律的權利和義務不一樣,不知道你問的房產到底屬于哪一種法律關系
針對共同共有的財產,共有人需爭得其他公有人的同意,才可處置,并不得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可做價補償;按份共有在爭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可按自己的份額行駛權利,共有人私自處置共有物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你的問題,房地屬于不動產,應爭得共有人的同意,在變更房產信息時應和共有人一塊到場面簽,或授權代簽!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區別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里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區分份額的。
第二、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系歸于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的,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規定處理:1. 男女平等原則。2.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3. 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4. 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的,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5. 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對房產享受平等的所有權,因此,共同共有房產的分割應以權利平等為出發點。共同共有的房產應按以下辦法進行分割:
共同共有房產的分割必須取得全體共有人的一致意見。如果共有人之間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按協商確定的份額進行分割。如果有一位共有人不同意或提出異議,則不能進行分割。
因為共同共有人的權利平等,無份額之多少,每個共同共有人的權利平等,因此,每個共有人的意見都應該尊重。
如果房產的共有人之間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法院對共同共有房產的裁決,一般也是采取調解協商的辦法,確定出各個共有人的份額,然后按各自的份額,依據按份共有房產的辦法進行分割。在夫妻共有房產在婚姻終止時進行分割,原則上應當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但同時也應照顧女方及子女利益。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區別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里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區分份額的。 第二、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系歸于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的,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規定處理:1. 男女平等原則。2.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3. 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4. 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的,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5. 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十三條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共有物分割糾紛爭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共有物分割糾紛爭議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