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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化解遺留糾紛的意義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化解遺留糾紛的意義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歷史遺留用地是指在過去的土地征收、劃撥、出讓等過程中,由于政策變遷、時間推移等原因,導致部分土地的使用權、所有權關系不明確,或者土地用途與實際情況不符,從而形成的用地問題。這些用地問題長期存在,難以按照現有政策法規進行調整和解決。
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具有以下特點:
1. 復雜性:不同地域范圍和歷史時期的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各有特點,涉及的利益關系錯綜復雜。
2. 多樣性: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包括土地使用權糾紛、土地征收補償不足、土地用途不符等多種情況。
3. 長期性:歷史遺留用地問題長期存在,不易解決,往往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
4. 影響廣泛:歷史遺留用地問題涉及政府、企業、農民等多方利益,處理不當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
在我國,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已成為各級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必須面對的熱點、難點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政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土地整備、利益統籌等,旨在化解土地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是實現超常規發展,需要重組思維。企業要想迅速擴大規模、占領市場,獲取戰略機會,地方要想加快發展、彎道超車,一般的方法往往是不行的,這時候需要轉換思路,考慮重組的方法來推動。
二是化解歷史遺留問題,要有創新的重組思維。一些問題由來已久,長周期存在,你的前任、前任的前任都沒有解決,一定是在傳統的坐標體系內無解的。這個時候,就要考慮用重組的辦法解決它。
三是解決廣泛存在的問題,要有獨特的重組思維。因為既然是一個普遍問題,甲想解決,乙也想解決,大家都想解決,但又沒有想出好的辦法,就說明常規的辦法解決不了,應該創新重組。
四是遇上爆發性、危機性、沖撞性的尖銳問題時,也需要重組思維。當今世界風云變幻,在新時期、新形勢、新條件下謀求新的突破,延續并不斷增強競爭力,就不能墨守成規、一成不變。
一是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常態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走村入戶訪民情,及時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街道黨政班子積極倡導各駐組干部、社區干部主動而為,堅持把流動人口管理、精準扶貧等工作與“雙提升”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常態化深入社區、企業、小組,深入百姓家中、田間地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2017年4月,組織召開群眾會55場次,遍訪居民3000余戶,排查化解歷史遺留矛盾糾紛、家庭糾紛等18件;收集群眾意見建議21條,對于未能現場解釋答復的,由駐組干部及時上報街道,認真匯總分析梳理后立即答復并落實交辦化解,切實“解民憂、化民怨”,提升群眾滿意度。
二是安全預警防范常態工作機制。街道各社區“紅袖章”巡邏隊堅持每日開展轄區治安巡邏,并在各安置點小區、邊遠居民組及群眾自建房集中地等易發生盜竊案件的區域及周邊,廣泛發動和組織黨員及治安積極分子參與到治安防范工作中來;建立治安信息網絡,實時全面掌握轄區治安信息,以各站所干部、社區黨員干部、居民小組長及治安積極分子為觸角,自上而下建立起反應靈敏、上報快捷的信息搜集報送機制和聯動機制,有效預防打擊犯罪,加強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升群眾安全感。
三是日常宣傳教育常態工作機制。街道黨政班子經常組織開展“零距離”宣傳教育活動。向群眾宣講國家的利民政策、法律法規,教育群眾要“感黨恩、樹自信”,以“潤物細無聲”的形式提升公眾法制意識,引導群眾理性對待矛盾妥善處理糾紛,依法依規反映問題解決合法訴求,力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扎根人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化解遺留糾紛的意義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化解遺留糾紛的意義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