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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進行繼承糾紛是被繼承人死亡后,因死者的遺產繼承發展問題而發生的糾紛,如因繼承權、繼承順序、遺產資源分配市場份額等發生活在爭議,都屬于我們繼承糾紛。那么世界遺產繼承糾紛有哪些分類?如何有效解決?以下方面就是上海遺產繼承律師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提高幫助。
一、繼承糾紛分為哪些種類,如何進行解決問題糾紛
繼承糾紛可分成兩類:
一類是非侵權糾紛,如繼承人對遺囑效力、繼承范圍和數額、繼承人范圍和順序等認識不同而產生的糾紛。
二是侵權糾紛,即侵犯繼承權和遺贈權,如非法取消繼承人和受遺贈人資格的行為;隱匿、挪用、搶奪財產的行為;非法處分未分割財產的行為;非法扣減該繼承人的遺產份額和遺贈數額;法定代表人損害被代理人的繼承權或者繼承權的行為;分割遺產,不保留胎兒的繼承權的行為;非法剝奪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繼承權的行為,或者非法減少遺產份額的行為。
二、遺產繼承糾紛問題如何有效解決
1、自行協商
繼承法律糾紛問題發生后,相關關系當事人之間可以在完全沒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進行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這樣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不可分割遺產。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一個群眾組織。遺產爭議發生后,當事人不能解決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繼承法,通過勸說、教育調解糾紛,督促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相互理解、相互讓步、妥協達成協議。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繼承糾紛,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有權起訴人民法院。但遺產糾紛不能仲裁。
三、自行協商解決繼承糾紛應遵循的原則
1、平等自愿原則
必須在社會各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使用存在這種教學方式。協商后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通過當事人都自愿的基礎上發展達成。
2、合法原則
分清是非是協商問題解決的前提,衡量企業是非的標準是繼承發展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內容本身同時也要進行合法,否則無效。
3、不損害我們國家、社會經濟利益和他人進行合法權益的原則
當事人不得為殺青和談,為了各自的好處而侵害國家和社會的好處,或許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上便是上海遺產繼承律師對于承繼糾紛分為哪些品種,若何解決糾紛的內容,承繼遺產時妥當處置遺產,防止或減少遺產糾紛,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互助和社會安定。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歡迎上律師事務平臺,在線律師會為您進行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