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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通常被視為“闖紅燈”。那么,怎樣才算是闖紅燈呢?會被扣多少分?罰款是多少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通過路口時,應當根據所需時間、車輛數量、道路寬度等合理選擇通過方式和到達時間,并盡可能縮短通過時間,同時確保安全。駕駛員必須依靠交通信號設施來指揮交通。
因此,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可視為“闖紅燈”:
1、紅色信號燈亮起后,通過非機動車道,不得停車、倒車、掉頭;
2、黃燈亮后,黃燈變紅時車輛不停車;
3、當對側進出機動車全部離開路口時,右轉方向無進出機動車和行人,且前方無其他障礙物或交警指示為了阻止他們右轉,他們不會阻礙那些已經進入路段的人。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正常使用公共資源的前提下左轉或者調頭。
凡闖紅燈者,將被扣除相應的交通違規分數,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未停車等待信號燈變化,將被視為“違反禁止標志、禁止標線指示”,扣2分;
2、黃燈變紅時通過路口或越過停車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
3、紅燈亮起后未停車等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屬于危險駕駛罪。
“闖紅燈”是常見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日常駕駛中盡量遵守相關規定,注意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時,在與警方溝通時必須配合、主動配合,接受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