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鬼婚又稱冥婚。通俗地說,就是為死人找配偶。影子婚姻在我國有著很早的起源。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在民間流傳。這一習俗的起源與我國民間喪葬習俗有很大關系。
我國自古以來就盛行土葬和墓葬建設。但未婚者若意外死亡,民間陰陽師認為是“破壞”,會破壞祖墳的“風水”,因此死后不能進入祖墳。
為了彌補這個“遺憾”,婚前死亡的男子的家人就有購買女尸用于秘密婚姻的需要。同樣,未婚的年輕女子因故去世后,也不能安葬在父母家族的祖墳里。為了給死去的女兒一個安身之處,很多人通常都會選擇賣掉遺體秘密結婚。于是,殷媒婚俗就成了民間流行的習俗。
通常陰婚時,男方送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肘子、喜果都是真實的,而只有衣服、珠寶、家具是真實的。紙“會議用具”。當然,女方送的嫁妝一般都是紙做的。尸體被送到該男子手中后,尸體會被抬著在該男子的院子里轉一周。相關儀式由陰陽道士主持后,先有鼓樂,最后與男子合葬。
當然,在不同的地方,配殷婚的儀式也有所不同。是宏偉還是簡單普通,取決于家庭的經濟狀況。但殷族婚姻的婚禮一般是不可缺少的。
可見,這種鬼婚儀式會消耗大量的財力、人力、物力,根本沒有任何意義。歷來為儒家禮法所反對,歷史上曾多次被禁止。
例如,《戰國《周禮》中就有明確的法令:“喪喪者,禁止遷徙、埋葬、結婚”。不幸的是,這種黑社會婚姻的做法屢屢被禁止,很多甚至直接體現在一些統治者身上。身上。
比如《三國志》,就有曹操為曹沖舉行鬼婚的記錄。因為曹沖是曹操最喜歡的兒子,但是他的兒子確實很短命,十三歲就去世了。曹操非常傷心。曹沖死后不久,他希望將丙媛已故的女兒與他合葬,但丙媛以暗婚不符合儒家禮儀為由拒絕了。但曹操并沒有放棄,后來又聘用已故的甄氏為曹沖的妻子,“以娶甄氏死女,合葬”。
宋代最盛行殷婚。據康育之記載《昨夢錄》,未婚男女去世時,其父母會請“鬼媒”(稱鬼媒)安排婚姻,然后進行占卜,各家各戶制作鬼衣以供奉用。鬼魂并選擇一個日子舉行儀式。舉行結婚儀式,然后將男女的尸骨合葬。
到了元代,陰婚的做法甚至被提上了臺面。政府不僅允許,還提供“公假”。例如《元典章·吏部五·假故》記載:“擬官赴喪,遷喪,人子已死,因人倫重要,故準請假”。
新中國成立后,隨著人們思想認識的提高,舊社會黑道婚姻的陋習得到了遏制。
鬼婚是封建迷信,新中國成立后曾一度消失。不過,近年來,農村鬼婚活動在一些地方又死灰復燃。在利益的驅動下,專業人士和黑利潤鏈應運而生,在鬼下包辦婚姻。在陜西,甚至還出現過拖活人鬼嫁的惡性案件。
2005年3月28日,西安市西鄉縣人楊金玉從墳墓中盜取人骨,賣到山西秘密與死人結婚。他被公安人員抓獲;2007年,河北邯鄲南莊村農民宋天堂殺害6人后將其變賣。2008年,河南伊川縣兩名農民偷尸并秘密結婚。2011年5月22日,延安人王海榮等人在延安市寶塔區干谷驛鎮盜竊摩托車未果后實施殺人行為。將尸體賣給別人已故的兒子以秘密結婚。
2016年4月,甘肅男子馬崇華將兩名患有精神病的婦女從家中騙走并殺害。然后,他將她們的尸體跨省賣到陜北榆林,秘密結婚。2009年至2015年的數據顯示,北方一些省份登記了44具已知亂倫結婚的女性尸體,每具價格高達20萬至30萬元。
與鬼結婚是封建迷信,不受法律保護。買賣帶有鬼魂的尸體是違法的。
人死亡后,相應的人身權利也隨之消失。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尸體出入境和尸體處理的管理規定》號文第八條規定:“嚴禁買賣尸體,嚴禁利用尸體進行商業活動”。第九條規定:“除醫療機構、醫學院校、醫學研究機構、法醫學鑒定研究機構因臨床、醫學教學、科學研究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遺體捐獻;使用過的尸體由受贈人捐贈。該單位負責殯葬意義上的尸體的最終處理?!?/p>
小編認為,如果一種習俗危害社會,就應該摒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雖然已經進入21世紀,但經歷了2000多年的封建思想,如算命、巫術、醫療、陰婚等封建思想仍然十分普遍。在一些偏遠的農村地區。有市場。一些巫師、算命先生、陰陽道士、邪教組織甚至利用“鬼神”理論大做文章。因此,要徹底清除這種封建文化糟粕,未來的路還很長,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圖文來源:儒家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