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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相鄰權糾紛案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相鄰權糾紛案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張磊(化名)和孫愷(化名)是鄰居,張磊于2010年先建房,孫愷于2013年后建房,建房過程中二人因宅基地使用權屬不明多次產生糾紛,均認為對方侵占了己方的地基。后來孫愷在張磊房屋東邊外墻處砌了一堵高1.3米的兩面圍墻,并將張磊的化糞池填平,同時又在張磊房屋東邊屋前內側0.7米處豎向建了一堵圍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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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磊認為孫愷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其正常生活,雙方因此再次產生糾紛,因協商解決未果,張磊將孫愷起訴至法院。因孫愷砌的部分圍墻已經影響了張磊的正常通行,最終法院判決孫愷拆除張磊屋前的部分圍墻
相鄰權糾紛訴訟費是100元到500元,具體根據當地法院的收費標準來看。流程如下: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相鄰權糾紛案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相鄰權糾紛案例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