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律師會見當事人是為了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的罪行及相關案情,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被指控罪行的意見和辯解,以便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此外,
律師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陳述進行相關記錄。那么,你知道刑事律師面試筆錄的模板嗎?以下由浦東刑事律師解答。
面試記錄(第一次)
時間:年、月、日和小時。
位置:
訴訟原因:
各方:
面試官:
記錄器:
問:你好,我們是浦東的刑事律師(自我介紹)。根據您的親友和單位的委托,擔任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人。你同意嗎?如果是,請在委托書上簽字確認。
答:
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交當事人無罪、有罪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我們可以為您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投訴、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司法機關詢問案件情況、不同意逮捕或不起訴。我們的下一次會議是基于上述規定并為您的合法權益而設計的。請實事求是地回答。
答:
問:你的基本故事是什么?(姓名、曾用名、國籍、政治觀點、公歷、出生日期、文化程度、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及工作單位)
答:
問:你是何時、何地以及如何回來的?
答:
問:你什么時候因什么罪被拘留(逮捕)?
答:
問:現在請給我們講講這個案件的故事。請實事求是。只有了解真實情況,我們才能更好地為你辯護。如果你不確定,你可以直接說“我不記得了”。
答:
問:司法管理人員問了你多少次,我們才能見你?上述關于案件事實的陳述與您對司法社會工作研究者所做的一致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問題是什么?
答:
問:你檢查過成績單嗎?你在成績單的每一頁上都簽名蓋章了嗎?司法人員的記錄和你說的一致嗎?如果有出入,體現在什么方面?
答:
問:下面我介紹一下關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的構成要件和量刑的相關規定)。你明白上面的意思嗎?
答:
問:你接受你被懷疑的罪行或指控嗎?如果你不接受,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他認罪了,他為什么要認罪?你知道告白的后果嗎?你愿意認罪嗎?
答:
問:你愿意歸還贓物還是賠償?具體金額是多少?
答:
問:你的身體狀況如何?有什么疾病或身體疾病嗎?(如果你是女黨,你可以問你是否懷孕了。有什么病就問有沒有病歷)
答:
問:你是什么時候被送到看守所的?進看守所前體檢有什么問題嗎?
答:
問:您以前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嗎?如果你有犯罪記錄,罪名是什么?裁決是什么?
答:
問:當你被繩之以法時,你需要周圍的環境來影響他人嗎?
答:
問:你有報告任何信息嗎?
答:
問:根據《刑事訴訟法》,您在訴訟過程中享有以下權利:
1.法律工作人員有權對侵犯你的訴訟權利、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行為提出申訴或控告;
2.警察、檢察官、司法人員、鑒定人、記錄員、翻譯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申請回避: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對案件有興趣;擔任過案件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與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如送禮、違規會見、介紹律師等。
應提供證明材料。
3.受委托的辯護人未委托或者辭職的,司法人員可以在羈押期間要求辯護人委托其向監護人、近親屬或者指定的人轉達請求。
4.在傳喚、傳喚和審訊期間獲得食物和必要休息時間的權利。
5.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違法行為人有權要求撤銷。
6.不要對我國司法工作人員產生恐懼和心理,有權拒絕學生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在被質疑時有權為自己辯護,并根據國家實事求是的原則回答這個問題。不建議企業進行研究、猜測、評論和推斷。
如果翻供,必須有全面、充分、合理的理由,但在實踐中不太可能被接受,因此建議從頭到尾如實供述。
7.有權查閱詢問筆錄,并對筆錄中的遺漏或錯誤以及未靈活簽名或標記以證明筆錄未準確說明案件事實的情況提出補充或更正建議。
8.不滿18歲的一方在接受詢問時有權要求法定代理人在場。
9.聾啞人有權要求熟悉聾啞人手勢的人參加訊問。
10.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時,有權要求檢察工作人員進行當面陳述,可以有效方便對我國檢察管理人員信息的訊問,從而更好地表達無罪、罪輕的含義。
有權依法向州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申請排除非法使用的證據。
11.有權了解作為證據的評估意見的內容,并靈活獲取評估意見的所有副本,而不僅僅是結論。如果有異議,一定要說出來,讓司法人員書面記錄,可以申請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12.庭審中,你有權自己辯護并委托律師等辯護,可以提交新的證據。
13.辯解狀師會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14.如你希望協助逮捕其他疑犯(包括同案犯),請盡快通知司法機關,并要求他們保存書面記錄。采取靈活的方式,主動引導司法人員進行逮捕、打電話、發送信息等預約,并當場識別和識別其他嫌疑人。
15.在委托辯護律師沒有委托或辭職或辯護律師不了解的情況下,應慎重選擇簡易程序和速裁程序。
16.二審法官在詢問時,對一審訊斷認定的究竟、證據提出細致、赫然的異議有利于促成開庭審理。
你是否清楚地聽到了上述權利?如果你不明白,我們可以向你解釋。
答:
問:你知道自己承辦你案件的偵查工作機關的名稱和辦案管理人員的名字等情況嗎?
答:
問:司法工作人員在對你進行審問和盤問時,有沒有毆打、辱罵、恐嚇、威脅、刑訊逼供、凍結、餓死、烘烤、盤問?如果存在上述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上述行為發生在何人、何時、何地?
答:
問:假如再次被刑訊逼供,應該正確記下介入職員、時候、地址、內容、體式格局,并在第一時候向駐所檢察官或許管束反映,如有傷情應當要求他們拍照固定或者要求醫務人員診斷,條件允許的話,將以上情況寫成書面材料。
同時也可以要求我們辯護人會見。你聽明白了嗎?
答:
問: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需要經過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審判階段三個階段。偵查階段,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7天,
群體性、多發、團伙性犯罪案件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30天,一般在刑期屆滿前,由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期限最長為7天,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通常會改變強制措施。
逮捕后的拘留期一般為兩個月。不延長拘留期限的,兩個月后調查完畢,公安機關將案件材料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
可以延長十五日;當事人認罪并接受處罰的,符合加快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內作出決定;如果可能的刑期超過一年,可以延長到15天。對證據不充分的,檢察院可以將證據交還公安機關進行補充調查,
補充調查期限為兩次,一次,一個月。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涉嫌犯罪的證據充分,將案件移送法院起訴。第一審法院的審理期限一般為立案之日起2個月,最長為3個月。案件應當采用簡易程序審理,
法院應當在20日內復審;可以判處三年以上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法院應當在適用加速審判程序后十日內審結案件;量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你聽懂了嗎?如果你不明白,我們可以向你解釋。
答:
問:通過以上你的敘述,依據相關法律制度規定,我們可以分析研究認為:
答:
問:你在哪個牢房?管教官是誰?有足夠的錢和衣服嗎你需要你的家人為你省錢或寄送物品嗎?你對你家人說什么?
答:
問:在本日的會面中狀師有沒有挑撥你作虛假陳述或者作偽證?有無通過語言或者行動等方式威脅、引誘、指使你違背事實翻供?
答:
問題:今天的會議到此為止,如果有非常重要或緊急事情,你可以通過拘留中心聯系我們。我們將根據委托合同和案件進展情況與您會面,并在重要訴訟點和時間點與您會面。
答:
問:以上筆錄請瀏覽,若你不識字咱們將讀給你聽。如果有需求修正或許增添的,你提出來,咱們增添或在修正。如果沒有需要修改或補充的,請寫“以上筆錄看過,和我說的一致”,并請在每頁簽字捺印。
答:
簽名:
年月日
解釋:檢察告狀階段第一次刑事狀師會面筆錄范本增加了訴訟權利及說明;貫徹關懷原則,不寫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寫當事人。
以上就是關于刑事案件律師會見筆錄模板的相關知識,總而言之,刑事案件律師會見筆錄一般會包括會見人員基本信息、談話記錄內容等。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浦東刑事律師,
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