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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號文。司法部相關負責人就《決定》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1、問:請介紹一下《決定》引入的背景?答: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行政執法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不斷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執法。執法水平明顯提高,但亂罰款、亂收費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質量,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國務院部署清理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不合理罰款規定工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2021年5月起,司法部組織國務院有關部門清理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的精細規定。第一批清理與企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治安交通處罰規定、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領域的處罰規定。在深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決定》號,并于2022年7月21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二、問題:《決定》的內容是什么,取消和調整了多少罰款?答:《決定》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取消和調整罰款53項。其中,取消罰款29項,其中公安部1項、交通運輸部12項、市場監管總局16項;調整罰款24項,其中交通運輸部19項、市場監管總局19項。5國家監察總局。《決定》還明確了這些罰款的名稱、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和替代監管措施。二是對相關立法工作提出明確的時間要求。有關部門必須自發布之日起60日內將行政法規修改草案報國務院,完成部門規章的修改和廢止。部門規章行政法規修訂需要調整的,應當在有關行政法規公布后60日內完成修改、廢止。三是提出替代監管措施的原則要求。罰款取消后,確需制定替代監管措施的,有關部門要依法認真研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規范監管程序,提高監管的科學性。監督。這將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3、問:罰款取消后,如何進行監管規避風險?答:《決定》29項罰款事項已被取消,但取消并不意味著被忽視。對于這些事項,《決定》要求相關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對能夠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的,納入日常監管。行政機關發現違法行為,將督促違法行為人及時改正,健全管理制度,合法合規經營。二、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等其他行政處罰,從源頭避免重復罰款。第三,隨著科技的進步,對于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等方式達到管理目的的,相關行政機構將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檢查和監管,有效減輕企業和公眾的負擔。4、《決定》調整了24項精品。這些項目如何調整?有哪些考慮因素?答:這24項罰款調整的主要方式是降低罰款數額。落實這些調整措施,必須抓住三個關鍵點。一是堅持相應處罰原則。
罰款規定必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行業特點、當事人的主觀過錯和利益、違法行為的情節和造成的損害、監管的自由裁量權、預防性措施的發揮等因素。角色等,區分情況,分類處理。該嚴厲的時候就嚴厲,該溫柔的時候就溫柔。二是嚴格遵守立法權限。法律、行政法規僅規定罰款,沒有規定罰款的具體范圍或者數額的,部門規章可以在國務院規定的限額內作出具體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僅規定其他行政處罰而未規定罰款的,部門規章不得附加罰款,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尚未制定的,部門規章可以在國務院規定的限額內依法處以罰款。三是科學確定罰款數額。對同一違法行為同時設定一定倍數、一定數額的罰款的,必須加強協調銜接,避免相互沖突。5、問:《決定》的實施有何意義?今后如何規范罰款的實施?如何保證《決定》真正得到落實?答:《決定》的實施,有利于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突出問題,有利于造福企業和群眾,增強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有利于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服務業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這里我們再強調四點關于罰款的執行和《決定》的執行。第一,行政機關要堅持執法為民。罰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要通過罰款等處罰手段預防、糾正和懲治違反行政秩序的行為,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企業和公眾的合法權益。不得違法罰款,不得為了罰款而罰款。必須堅決杜絕營利性執法行為,嚴禁發放沒收指標。2021年國務院印發的《決定》號文件明確要求,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等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會同司法行政等部門,按規定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司法部將配合財政部做好相關工作。其次,行政機關可以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減輕法定范圍以外的罰款。針對實踐中行政機關不愿或者不敢適用減輕、從寬處罰規定的情況,2021年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將“依法應當從輕或者從輕處罰”修改為“應當依法從輕或者從輕處罰”。依法從輕或者從輕處罰”,刪去“應當依法從輕或者從輕處罰”字樣。“這也指導行政機關直接適用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合理實施行政處罰。三是行政機關可以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執行必須既嚴厲又嚴格。”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不予處罰和免予處罰的情形,一些違法行為違法性較弱,違法情節較輕,不產生危害后果,當事人《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號文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多領域包容性免罰名單。近年來,上海、浙江、廣東等地推出了“免罰款名單”和“輕處罰名單”,取得了良好的執法和社會效果。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對于未列入“免予處罰”和“從輕處罰”清單的輕微違法行為,如果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除處罰的規定,也可以直接適用處罰。四是強化監管,確保《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落到實處。此次清理采取“先決定、后修改法律”的方式。為確保《決定》真正落到實處,《決定》提出修改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時間要求。
司法部將按照法定程序推動相關行政法規立法,督促和協調有關部門及時修改和廢止部門規章,確保細則按照《決定》要求修改到位,從源頭上規范罰款。相關規定修訂后,行政機關要按照修訂后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嚴格執行,讓精細化清關結果真正惠及企業和社會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