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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當今社會,我們在工作、旅游、購物等情況下,可能會遇到一些合法權益被他人侵犯等一系列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以便在什么時候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回答了您有關如何處理抵押給債權人的財產的問題。我們希望它能回答您的問題。
抵押給債權人的財產如何處理1、抵押給債權人的財產如何處理
抵押給債權人的財產,債務人到期能夠清償的,抵押權解除,財產返還債務人;
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商拍賣或者變賣抵押財產,然后要求優先償還價款以清償債務。
《民法典》第394條
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得轉讓財產的占有;
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情形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2、抵押權人死亡時債權如何實現
如果抵押權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實現其債權。
我國法律規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仍未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的價款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抵償。抵押財產的;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
抵押財產折價、拍賣、變賣后,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民法典》第410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所得或者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的所得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對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變賣的,參照市場價格。
三、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的區別
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區別是:
1、定義不同:抵押人是指為保證自己或者他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的人。
2、權利不同:抵押權人對抵押物有處分權,抵押權人可以轉讓抵押物或用抵押物為他人設立擔保。
3、義務不同:當事人在抵押擔保中約定,當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尚未清償債務時,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將轉移給債權人,該約定無效。
建立抵押貸款最常見的方式是通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簽訂抵押合同。
主合同債權、債務有效成立,合同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履行有約定的,可以約定設立抵押權。我國法律規定,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可以訂立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以保障權利和義務。設立抵押的當事人是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所謂抵押人,是指以自己的財產設立抵押,為自己或者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的人。取得抵押權的人為抵押權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保證債務的履行,不轉讓財產占有并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者變現當事人約定的抵押權發生。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有權獲得財產的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對于債權人抵押的財產如何處理的問題,上述文章已經給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