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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占是我們生活中特別罕見的惡行犯罪,因為當前法制社會的建設進一步加深了我們的法律觀念。那么職務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樣的呢?
網友提問:
職務侵占罪有哪些類型?會受到什么處罰?
江西明略律師事務所尹志明律師回答: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的財產,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款;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是侵犯財產的犯罪。是指故意、非法侵占公共財產、公民私有財產,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產的行為。刑法第五章規定了十二種具體的侵犯財產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包括搶劫、盜竊、詐騙、搶劫、貪污、侵犯財產犯罪,主體可以是一般主體,也可以是特殊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的。
大多數犯罪都是為了非法占有公共和私人財產。所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指明知該財產是公共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意圖將其非法轉讓給所有人或者第三人。這里的“第三方”既包括公民個人,也包括集體。這里的“占有”對于不同性質的犯罪有不同的含義。可以是完全排除財產所有者或保管人控制的永久占有,例如搶劫、盜竊、欺詐、貪污等;也可以是為了臨時使用而短期非法占有,比如。其目的是非法毀壞、損毀公私財產。
(一)構成貪污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節,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數額達到5000元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范圍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數額達到10萬元巨額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范圍內確定量刑標準。
(二)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數額并確定基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重相應處罰: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每增加1600元,可加刑一個月;
2、數額達到巨額數額的,每增加五千元,可加刑一個月;
3、其他可以加重處罰數額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數處罰可以提高20%以內:
1、官方挪用救災、搶險、防洪、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社會保險、教育、征地等專項資金、物資的;
2.職務侵占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3、多種職業;
4、其他可能導致從重處罰的情形。
江西明略律師事務所殷志明律師分析: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
2、公司股東擅自占有被投資企業的財產。
3、非法占有其他股東股權的情況。
4、公司股權轉讓資金歸自己所有。
5、以公司名義向他人借錢,然后據為己有或卷款逃跑。
6、利用不正當交易手段,奪取本應屬于公司和個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利益。
7、如果您非法處置或者使用您單位合法持有的財產,該財產將成為您的財產。
8、非法占有土地出讓金及政府返還公司的其他資金。
9、利用職務便利,不需支付報酬,占有公司產品。
10、虛構不存在的項目或業務占用公司資金。
11、擅自向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分配屬于公司的代理費、服務費。
12、不得將公司通過簽訂合同取得的貨款和收入記入賬戶、據為己有、或擅自用于個人目的。
13、擅自提取公司資金供個人使用,不予退還。
14、擅自報銷個人在公司的費用。
15、偽造工資單或人工費,套取公司資金。
16、購買商品或者服務時虛報高價,將差價據為己有。
17、擅自指使本公司員工為個人或本公司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18.將銀行應收取的貼現利息以“優惠利率”的形式轉給貼現企業,然后以“銀行業務費用”名義從貼現企業收回,歸自己所有。
尹志明律師簡介
執業30余年,辦理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在刑事辯護、維權糾紛領域擁有深入的辦案經驗和業績,堅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專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