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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保險合同糾紛所在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保險合同糾紛所在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費可以在法院立案時繳納,也可以在收到法院繳費通知之日起5日內繳納。
當事人就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同時,可以根據法院要求預交訴訟費。也可以在立案后收到法院繳費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繳納。逾期不繳納,法院會裁定按照原告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保險合同糾紛所在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保險合同糾紛所在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