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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上海勞動糾紛律師咨詢工傷賠償問題應該怎樣處理?上海勞動工傷賠償問題律師咨詢。
01、確認勞動關系
工傷認定的前提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受傷職工存在勞動關系。該規定適用于企業未與受傷職工簽定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又是以現金形式支付的情形。
但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往往不會提供。這就需要受傷職工自己搜尋相關證據,例如工資表、打卡記錄、工作證、入職申請表、職工花名冊、工作服等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
02、申請工傷認定
要特別留意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問題。受傷職工或是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是一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開始計算。
很多工傷職工由于不清楚工傷認定的時間限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導致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追悔莫及。
0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受傷職工收到工傷認定書,待傷情穩定后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上述規定列舉了勞動能力鑒定所需材料,受傷勞動者可根據該規定自行收集。
04、申請勞動仲裁
該問題涉及工傷賠償項目,每個地方的標準各不相同,但是大體上工傷賠償項目是一致的。受傷職工可查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傷殘等級計算賠償費用。
如計算賠償有困難,可向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或當地社保局咨詢。
05、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裁決書生效后,向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知道用人單位財產線索,需向法院說明和提供。
在工傷賠償中,為防止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生效裁決或轉移財產,在發生工傷后要及時掌握用人單位車輛、銀行賬戶、機器設備等財產信息,必要時可以在訴前提起財產保全。
最后上海勞動糾紛處理律師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建議,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債務,大搞“拖延戰術”。
例如在提起確認勞動關系之訴后不服向法院起訴,或是待勞動者取得工傷認定書后,針對工傷認定書提起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又或是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后,不服仲裁裁決提起上訴等,讓勞動者遲遲拿不到賠償款。面對這種情況,勞動者可在適當讓步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以盡快拿到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