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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產防范風險化解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房產防范風險化解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別人租你的房子開公司,在簽定租房協議時,你必須要給承租人一份房產的復印件,房屋承租人憑房子的復印件到工商管理部門備案,才能注冊公司。一般來說,房屋的所有權的復印件在社會上是沒有多大的作用的。因為銀行貸款抵押必須是本人親自去辦手續并簽字,并且必須是房產證的原件才有法律效力。所以說你將房產證的復印件給房屋承租人是沒有任何風險的。
公司財產。公司有獨立的財產權,其來源于股東的投入、經營的積累等。房屋是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以辦理過戶登記時發生。租賃不發生所有權轉移。因此,從所有權角度看,沒有影響,筆者建議,租賃時可辦理租賃登記。
公司住所。公司應有經營場所、住所。租賃房屋僅在此意義上供公司的使用。公司住所規定在登記條例中,具有公法意義,因比,也沒有影響。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考慮主要有兩種可能:
一.公司登記在該房產上,既公司的注冊地址為該房產,僅此而已。
二.公司將該房產作為注冊資金的一部分,形成公司的資產。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風險較?。喝绻堑诙N情況,形成了公司的資產,那么你的這套房產就是公司的,將來該公司有了債權債務,人民法院就能執行你的房產,所以,風險及大。
有風險。因為你與別人之間租憑關系,別人只要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如果用房子注冊公司,應當將房產證變更為公司,所有權就發生了轉移,屬于公司財產,并對公司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如果公司經營狀況不好,負有債務后,房產可能償還債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產防范風險化解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產防范風險化解糾紛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