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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以登記結婚的方式提出離婚申請,請求法院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嚴格來說,申請離婚不是刑事案件,而是家庭民事糾紛案件。下面就詳細介紹一下在中國大陸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1.起訴書
要啟動離婚訴訟,必須首先準備正式投訴。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原告、被告的基本個人信息、案由、請求和證據等。
2.身份證明
隨附材料中應當有身份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原件,以供檢察院查驗。
3.結婚證復印件
為了確保您的權利受到保護,您在啟動離婚程序時必須攜帶結婚證副本。另外,還必須注意目前的政策規定,男女年齡相差22歲以上就可能被認定為異常。簽訂的合同并不完全可靠,您可能會面臨無效宣傳的處罰。
4.擔保人信息
如果原告和被告之間的關系出現問題,往往會對孩子產生影響。因此,為了增加司法機關對案件的信任,有必要準備一名保證人,并提交其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5、有效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授權委托書
如果原告或被告無法親自到達辦理離婚訴訟的地區,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辦理離婚手續。但在此之前,必須先取得實際有權辦理離婚事宜的自然人、單位或者組織出具的有效授權文件。
在中國大陸提出離婚需要哪些材料包括:起訴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復印件、擔保人信息、具有有效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授權書等。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注意還應注意遵守當地居民戶籍管理規定和政策要求,確保物理手段激活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