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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東莞市公安局召開以“政務服務”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新聞發布會對部分市民關心的戶籍問題進行了回應和解答。
Q1.非東莞居民可以在東莞辦理居民身份證嗎?
答:目前,在東莞市合法穩定就業、學習、居住的非東莞市居民,可到東莞市市民服務中心或公安片區辦理戶口有效期滿手續。各鎮政務服務中心或中堂公安分局。調換、損壞換貨、遺失換貨業務。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或者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的,仍需到居住地公安局辦理。公民若有省外戶籍,在完成換領居民身份證業務后,可通過“廣東省務”小程序在線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戶籍地公安機關將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臨時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選擇郵寄領取證明的,公安機關將臨時居民身份證寄給申請人。
Q2。公安機關目前是否實行戶籍遷移“跨省流程”?
答: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的工作安排,東莞市將于2021年7月起逐步推行戶籍遷移“跨省普遍服務”業務。目前,“跨省普遍服務”業務已開通戶籍遷移“跨省普遍服務”業務。福建、海南、廣西三省基本實現戶籍搬遷服務“一律服務”;其他省、直轄市已實現工作轉移、高校招生、高校招生。學生畢業、夫妻遷入、父母隨子女遷入等五項戶口遷移事項“跨省統一辦理”。符合上述經營和區域條件的申請人,可申請將戶口遷往東莞。他們只需在東莞提交戶口申請即可。審核通過后,遷出、遷入信息將自動在線傳輸,實現“一站式”流程,不再需要。返回原居住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據統計,全市公安機關共辦理戶籍“跨省轉移”案件8965起。
Q3。我如何申請居留許可?
答:在東莞申報戶口半年以上且戶口信息有效的外來人口,可按規定申領居住證。符合繳納社保半年以上、擁有房產半年以上、入住酒店半年以上、連續學習、登記“兩標”五項條件之一的半年以上“四實”不免辦理戶口登記。達到六個月期限后,即可按規定申請居留許可。公民可登錄“i管家”公眾號,點擊“預約服務-服務指南”,搜索關鍵詞“居住”,即可查看戶口、居住證相關業務服務指南。
Q4。我可以在哪里申請居留許可?
答:符合申辦居住證條件的公民,可到東莞市市民服務中心或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安居住證申辦窗口申辦居住證。他們居住的城鎮的警察局。您也可以通過“廣東省務”小程序在線申請。
Q5.為什么有的鎮需要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有的鎮需要到派出所辦理?
答:公安機關根據居住證業務量靈活設置居住證業務受理點。目前派出所可辦理的鎮有14個:石龍、長安、高步、茶山、石牌、中塘、望牛墩、道角、昌平、謝崗、東坑、七石、橫瀝、黃江;其余19個分局可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業務。
Q6.居住證業務可以在鎮辦理嗎?
答:市民服務中心可以辦理本市居住證業務;所居住的鎮政務服務中心可辦理轄區內所有居住證業務;茶山、橫瀝、東城、麻涌、大嶺山、厚街、松山湖、橋頭、黃江、石牌、沙田、皖江、道滘、紅梅、望牛墩、東坑、七石、塘下等18個鄉鎮街道實現城際通街道連接管理。
Q7.公安機關在處理無戶籍人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關系到社會公平正義、社會和諧穩定。國家和省、市高度重視戶籍管理。近年來,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的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大力解決一批人的戶籍問題。沒有歷史遺留的戶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會影響。
警方呼吁廣大市民,如發現身邊有人長期未安定下來,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盡快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