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今天給各位分享協議無勞動糾紛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簽了無爭議勞動協議可仲裁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1、可以。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即使在離職證明中寫明了“與公司不再有任何糾紛”,但公司對于勞動者來說系處于支配地位,該表示是否合法有效存在爭議。
2、可以 去社保局稽核部門投訴單位,要求補交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開了離職證明,與勞資雙方是否還存在經濟糾紛并無必然關聯。
4、解除勞動合同后社保應當自行繳納,辦理離職手續后,要拿到離職證明、社保手冊、醫療保險繳納單,然后,先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注冊失業;才能到人社局辦理社保轉接,就可以自己繳納社保費用。
5、勞動者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但公司不按規定繳納社保的,那么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
法律分析:一,承諾人姓名身份證號。二,本人與公司無勞動關系,現本人有關事宜做出如下承諾:本人不是公司正式員工,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本人瑾委托公司繳納個人社會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本人承擔任何社會保險。
法律分析:去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主觀:勞動者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舉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招聘時的招用記錄;或者考勤表等證明勞動關系是否存在的證據材料。
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開具。需提交的材料: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1、如果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仍可以到仲裁委申請仲裁。
2、協議書中一般都會有“雙方再無任何爭議糾紛”等字樣,是否員工和企業簽署了這樣的協議書后,員工即使發現權益被侵害也不能再提起爭議仲裁、訴訟呢?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考慮。
3、事實上,對于協議中約定“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不得再就本案或本次糾紛另行起訴”、“不得再主張任何權利”等的法律效力認定,取決于裁審人員的價值取向,即裁審人員持不同價值理念,將對同案作出不同裁決或判決。
4、簽了與公司無任何勞動爭議也能仲裁。如果已經就離職補償達成一致,且明確表示放棄其他權利,雙方再無其他爭議的,雖然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會面臨敗訴的結果。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并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
5、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6、雙方無其他爭議的確認意味著協議或合同內容已經明確、詳細,可以避免未來的爭議和法律糾紛。在商業交易、合作協議、勞動合同、房產買賣等各種合同中,雙方無其他爭議的確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已經和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在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加班費。
你好,如果你有很多加班費,可以到勞動局進行仲裁并要求賠償的。
離職證明中注明無勞動糾紛是否就不能要求補償金啦 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2、簽了與公司無任何勞動爭議也能仲裁。如果已經就離職補償達成一致,且明確表示放棄其他權利,雙方再無其他爭議的,雖然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會面臨敗訴的結果。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并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
3、沒有影響,在勞動者知道權益被侵害的一年內,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個人原因主動辭職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有被單位辭退或者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簽的,才支付經濟補償金。
協議無勞動糾紛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簽了無爭議勞動協議可仲裁嗎、協議無勞動糾紛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