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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物業糾紛協同治理案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物業糾紛協同治理案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確定漏水原因:首先需要確定漏水的原因。如果是上層住戶的衛生間或廚房漏水,可以請專業人士進行檢查和維修。如果是管道或其他公共設施的問題,則需要物業公司或相關責任方進行維修。
采取緊急措施:在漏水發生時,需要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如使用毛巾或海綿等物品將水吸干,避免水流到下層住戶的房間或財產上。
向上層住戶提出索賠:如果漏水是由于上層住戶使用不當或維護不及時造成的,可以向上層住戶提出索賠。可以與上層住戶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向物業公司投訴:如果漏水是由于公共設施的問題造成的,可以向物業公司投訴。物業公司需要盡快采取措施解決問題,并向受影響的住戶進行賠償。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法律程序,并采取合適的法律行動。
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
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
業主與外來人員發生糾紛,私下里解決不了的話應該報警處置。作為物業這時候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和事佬,盡量的勸解雙方不要使矛盾升級。如果實在不行的話,那就報警處理,走法律途徑。
通常情況下遇到這樣的事,我們應該都相互謙讓,相互包容,盡量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現在物業行業就是怪胎和毒瘤,現在的物業公司好多是房產開發公司自己成立物業公司,房奴完了,再成立物業??咬你。應該取消物業行業,本身是找的看門的,現在卻成了主人,給業主找事,發生糾紛。綠化、保安、保潔、電梯等都可以找專業公司,應該在居委會的管理下由業主選出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自行管理小區。
近期,許昌長葛市秦公路翡翠嘉園小區的物業貼了一則通知:再不交物業費就停水、停電、停服務,并在當天關了監控和路燈,也不再清掃垃圾。還拿著502膠水打開自來水井蓋把人家的閥門用膠水粘住。
看著這有點好笑,一個物業,不干活反而來威脅住戶,怎么能干下去呢。物業和住戶之間,仿佛都有鬧不完的矛盾。其實,物業如果能在平時多干點實事,對待住戶的態度好點,兩者之間會發生矛盾嗎?
但人家物業也冤枉啊,每天干活,收垃圾,就是物業費有很多人不交。其實,出現這種矛盾是必然的,但是就這個事件來看的話,供水是供水公司的事,物業是沒權利管轄的。
下面咱們來看看網友這些評論:
手機用戶坦蕩:物業沒有好好的服務心態,主要是為了錢,你服務上去了,態度好點,動不動這收費哪收費。
微風細雨:取消物業 成立專管公司 : 供電 供水 供暖 供燃氣 供衛生 供綠化
浪子:最好每個小區都沒有物業管理,水費電費業主自己去電網和水廠公司交,垃圾自己拿去公路邊垃圾桶丟,自己花錢買下的房子都不能當家做主,每個月還要交各種各樣物業費,想想住的多么不爽,還不如在農村住得自在些。
許昌只是個例,分析一下你會發現全國沒有幾個出色物業,你得承認物業不可能達到業主百分之百滿意,你還會發現越是中低端住宅物業與業主矛盾越激化,現實就是高端住宅中都是上層社會人士,能決斷所出現的任何問題,物業如果做不好極有可能斷送物業前程,中低端住宅都是下層人士,不管你怎么折騰都影響不了各種決斷和現實,社會就這么現實,現實就這么存在
新年剛開始,就遇到了糟心事兒。
許昌長葛市秦公路翡翠嘉園小區的物業貼了一則通知:再不交物業費就停水、停電、停服務,并在當天關了監控和路燈,也不再清掃垃圾。還拿著502膠水打開自來水井蓋把人家的閥門用膠水粘住。。。
物業和業主之間好像總有說不完的矛盾。但是用自來水貼人家閥門還真是新聞了。為什么會這樣呢?
業主:“他根本就沒有干物業的資質,況且收了錢除了掃掃地、看看門其他啥都不管,不值這一戶幾百塊的物業費。”“自從他來之后,不交物業費的就越來越多了。”
業主還抱怨,這物業來了之后就開始強賣小區車庫,不買車庫的車不準進入小區院內,“一個車庫好幾萬,大家都不愿意買。”“后來,物業就開始強賣小區門口的門禁藍牙,給每輛車辦理出入證,不辦就不讓進出大門。”但是交錢之后,不再審核出入證,只要有車來了他就放行。
業主的抱怨,還有很多,總之是收錢積極,辦事消極。
物業:“問心無愧,該做的我都做到位了,業主們把欠下的物業費補齊之后,我愿意不再干這兒的物業。”
“說不辦事兒的人大多是沒有交物業費的人,有的人已經好幾年不交物業費了。”
物業公司敗訴要返還業主4000萬,說明了什么?
充分說明以下問題:
一、只要業主以及業委會舉證充分,證據充分有效,堅決把官司打到底,那么業主和業主委員會一定會勝訴,物業公司肯定敗訴。
因為首先我們國家法制大環境還是不錯的,逐漸走上法制化軌道,這些好的變化對業主們越來越有利,對違法違規的物業公司越來越不利,比較之下,物業公司是做了見不得人的違法行為的一方,而業主們是正大光明的正義的一方。
當然業主們平時要注意收集證據,每一個業主都有義務收集物業公司違法違規的證據,包括圖片、視頻、字據等等。
二、通過這個案例以及很多小區實現了自治情況,可以說明,有些業主擔心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只要有信心,只要業主精誠團結齊心協力,完全可以踢出無賴物業公司,重新聘用資質比較好的物業公司或者實現自治。
三、要盡快成立業委會,沒有業委會,業主們就是一把散沙,成立業委會是走司法程序的需要;業主們不僅要監督業委會,還要團結業委會,不能讓物業公司拉壟業委會的人,如果沒有積極的監督和關心,甚至產生懷疑和不信任,與業委會產生對立情緒,這就等于把業委會推向了物業公司,這是不明智的;但是一旦發現業委會的人已經被物業公司拉籠腐飼,那么業主們一定要毫不猶豫地罷免這一屆業委會,同時追究法律責任以警示教育后人。
四、如果廣大業主感覺現有業委會對物業公司監督不利,不滿意,那么業主們是可以解除這屆業委會,重新選舉新的業委會,本案例就是廣大業主們解散了第二屆業委會,選舉了新一屆業委會,如果制度是先進可行的,那么就不要懷疑制度,要盡力而為。
五、上海這個案例并非孤案,相同情況也不少。這說明只要物業公司違法違規在先,只要業主們證據充足,通過司法途經,業主們多少年的損失都是可以追回來的。
六、業委會要聘用比較專業的審計工作人員,相信對于違法違規的物業公司,一定會審計出一大堆物業公司違法違規問題,追回業主們的損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物業糾紛協同治理案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物業糾紛協同治理案例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