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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經濟糾紛車輛怎么處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經濟糾紛車輛怎么處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為什么會卷走營業款?這個行為是否構成盜竊?你們報案了嗎?扣車不變賣不會構成嚴重后果的,如果有先前因素只是私力救濟而已。扣車不要隨意使用和變賣哦。具體咨詢當地律師,因為你在這里的確提供信息不足。
侵權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通常情況下,因債務糾紛扣押債務人車輛是屬于侵權的。
債務糾紛的相關知識
1、因經濟糾紛扣押債務人的車輛,屬于民事糾紛,不涉及犯罪。
2、債務人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扣押人返還,并主張因此帶來的損失。
3、既然是因為經濟糾紛引起,雙方最好還是協商解決。
在通常情況下,因債務糾紛扣押債務人車輛是屬于侵權的。如果在特殊情況下,債權人臨時扣押債務人車輛或其他財產是合法的,比如債務人是“老賴”,長期避而不見時,可采取此舉措防止債務人逃避債務責任,進行自救。
但當公力救濟機關介入后,必須即時停止強制行為,由相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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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扣車是否屬于違法行為要分具體情況而定!
1、欠錢不還屬債權、債務糾紛。
債務糾紛是債權人、債務人之間因合同等原因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之間形成債權請求權。
2、強制扣押他人車輛屬違法行為。
強行扣押其車輛屬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我國民法總則及物權法均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人非法侵犯他人財物,包括非法侵占、扣押、毀壞等情況。因此,公民個人不得私自扣押他人車輛,即使對方欠你錢的情況下,也不得采取此種方式。
3、債務糾紛應采取合法公力救濟方式進行。
對債權、債務糾紛,若債務人拒絕歸還款項,債權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訴,待案件判決后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國家公權力方式要回借款,而不應采取扣押車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違法方式索要欠款,否則錢沒要回來,自己還會受到損失。
4、特殊情況下,扣車屬于自助合法行為。
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為保全或者恢復自己的權利,情況緊急時不能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權利,依靠自己的力量,對他人財產、自由扣押、約束等措施的行為,過后要立即請求相關部門處理,而且自助行為必須是法律認可的行為,絕對不要超過必要的限度。舉例來說:別人欠你錢,到法院執行階段也找不到人,有一天突然在大街上發現此人,此種情況下就可以行使自助權利,及時擋住債務人,或者扣住其車輛,并立即報告給法院執行人員,交由其處理。另一個是顧客在飯店吃完飯不給錢,服務員可擋住不讓其離開,然后馬上報警,一旦顧客離開,飯店就要受到損失。
總之,權利要以合法的方式維護,切莫采取錯誤的方法讓合法變違法,有理變無理!
現就該題目簡要作答。
通常情況,因債務糾紛而強制扣押他人車輛是違法的。根據《物權法》第4條、第6條、第7條、第35條、第39條及第245條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和對物的占有均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物權人對依法享有物權及物的占用受到法律保護,物權非基于法定事由和法律規定的程序不發生變動,任何人侵犯他人物權和物的占有,權利人有權要求排除始害、返還占有等。債權人非法強制扣押債務人的車輛,可能只涉及普通民事侵權,也可能涉嫌構成《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非法攔截機動車、尋釁滋事等,甚至涉嫌觸犯《刑法》規定的尋釁滋事罪。對因債務糾紛違法強制扣押他人車輛(其他財產相同)的,根據具體的情況,車輛被扣的被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通常情況下,債權人因債務糾紛強制扣押債務人車輛(其他財產亦同)是違法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形,在該情形下債權人臨時強制扣押債務人的車輛或其他財產是法律所允許的,此種情形即債權人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自救行為(也稱自助行為)。比如,債權人遇到的債務人屬于“老賴",長期避而不見,或者說是欠債不還并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等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或債權人長期查找該債務人均無結果,某一天債權人在某處突然發現該債務人及其所有的車輛,為防止該債務人再次逃跑逃避債務。那么,此時債權人就可以采取自救措施,可將該債務人及車輛臨時控制不讓其離開,并立即尋求公力救濟(如報警、報告已受理債務糾紛的法院等),那么此時債權人的強制扣車行為是可以的,但在公力救濟機關介入后,應當立即停止其強制行為,而由相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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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經濟糾紛車輛怎么處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經濟糾紛車輛怎么處罰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