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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我國勞動糾紛處理情況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我國勞動糾紛處理情況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勞動糾紛報警一般不調解。如果人身與財產受到嚴重的威脅時可以報警的,但勞動糾紛本身公安時不宜介入,因為公安機關不插手經濟糾紛。
遭遇勞動糾紛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成才能起訴,勞動仲裁時提起民事訴訟的前置條件,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
有勞動糾紛,公安機關無需介入。如果是一般的勞動糾紛,那么只需到勞動服務仲裁機構就可以解決。勞動仲裁部門,有權解決勞資方面的問題。如果因為勞動糾紛進而引起了人身傷害。那又叫刑事案件。那當然是需要由公安部門介入來進行人身傷害的處理。
勞動仲裁要依據當時政策與現行政策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因為歷史遺留問題,申請仲裁人要向勞動仲裁部門提供當時的政策依據復印件、單位的原始憑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印章。
勞動仲裁單位依據仲裁人提供的仲裁申請、相關手續復印件、身份證明等進行仲裁,勞動仲裁申請人不認可仲裁申請,可向當地法院申請法院判決。
10個工作日解決。勞動保障部門12333投訴成功之后,10個工作日可以有結果回復。12333是勞動保障客服電話,能專門處理勞動者的討薪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當欠薪的企業比較正規,且欠款數額較小的情形撥打12333比較合適。10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是否受理(各地有所不同)。
受理期限為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仲裁申請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我國勞動糾紛處理情況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我國勞動糾紛處理情況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