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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咨詢:律師您好,雙方協議本來約定了拆遷補償金的支付時間,但沒想到對方一直拒絕,一直沒有向我支付拆遷補償金。我應該怎么辦?
來碩拆遷律師解答:如果您對補償協議中的補償金額沒有異議,但您只是沒有能夠得到協議中規定的補償。您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合同的一方將繼續履行合同。
賠償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賠償協議義務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因此,如果拆遷部門未能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支付補償,被拆遷人可以拿著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
法律規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協商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房屋征收地點和面積。產權調換房,以及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用或周轉房屋、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應當簽訂補償協議。
面對對方未支付拆遷補償款的情況,如果已經過了協議規定的具體時間,對方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您可以通過相應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