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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發生醫患糾紛,應該聯系哪個部門?
1、向醫院醫保部門或醫院領導報告您的個人情況,并與其協商維護自身利益;
2、撥打當地市、區衛生監督局投訴熱線或全國統一衛生熱線。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患者遭受人身傷害,要求賠償的,應當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內向醫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蛘邞撝浪臋嗬艿角址浮TV訟時效屆滿后,他將喪失合法權利。保護的,法院將作出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訴訟的決定。
2.醫療糾紛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發生醫療糾紛或投訴后,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未報告者將承擔一切可能的后果。
2.對于因醫療問題引起的糾紛,科室應首先進行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室內部解決,防止矛盾激化,接待糾紛患者及其家屬,并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根據患者的意見解釋相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則爭議和投訴終止。
3、醫務科室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及時登記,向有關科室了解情況,并與科室主任協商解決。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爭議,則投訴將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則要求患者提供書面材料,說明其對問題的理解和要求。醫療部門調查實施后提出解決方案,報告主管主任,并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果患者接受,處理將終止。
4.對于醫療部門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醫療鑒定?;颊卟槐嬲J、不起訴、不聽解釋,采取影響我院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的,將報請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按照規定處理。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
醫患糾紛發生后,當事人應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并與醫院溝通協商。如能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賠償問題可在協議簽訂后處理。如果確實是醫院的過失導致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話,也可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來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