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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合同糾紛什么流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民事合同糾紛什么流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交起訴狀和證據財產;
2.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3.法院決定受理的,再開庭審理;
4.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論;
5.作出判決。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如果在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民事案件涉及合同詐騙,即涉及了刑事犯罪,無論是原告涉嫌刑事犯罪,還是被告涉嫌刑事犯罪,現在法院的一般的處理方式,是駁回原告的起訴。
法院會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如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偵查后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不構成合同詐騙犯罪,原告可再行主張。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
一般來講,民事糾紛中發現刑事案件,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以下以兩個案例:
案例1: 魏某涉嫌詐騙案
魏某分別從王某處兩次借款人民幣共計22萬元,借款理由是自有公司的生產經營,借款期限期限一個月。到期后魏某未能如期還款,便再次與王某約定每月付給王某利息4500元,如此重復操作至2014年5月共計支付了6萬余元。后魏某為了還款,將自己占有的一輛黑色奧迪車行車本和車鑰匙交給王某頂賬,未辦理抵押登記。王某偶然發現該車系魏某從北京某汽車租賃公司租賃的車,車主為馬某。遂訴至法院要求魏某還款。法院審理案件中發現魏某涉嫌詐騙,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2、李某非吸案
劉某從李某處借款10萬元,逾期不歸還造成糾紛。李某將劉某告上法庭。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現李某作為原告的類似案子,本院已經審理10件,已立案待審理的六件。經審查,原告劉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法院將同類案件一并中止審理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遇到您所說的情況,法院應該中止執行,將案件移交偵查機關處理。當然,如果偵查機關最終沒有認定詐騙犯罪,則案件應該繼續執行。
兩種情形吧 ,如果是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民事訴訟案件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應當中止審理,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但是如果你想以合同詐騙為由報案,這就需要仔細收集證據,通常公安機關對此都很謹慎,避免將民事糾紛、經濟糾紛上升為刑事案件,通常會告訴你不予立案,建議你走民事訴訟。
兩個關鍵:一是證據;二是請一個責任心強的律師。
現在已經全面實行了案件終身制,法官需要對其作出的判決負責終生,坊間傳聞的打招呼、關系等現象基本上不存在。為什么這么說呢?前幾天我專門就此問題問了當法官的大學同學:100個案件里面有多少個是有人打招呼的?回答是沒有,因為打招呼也沒有用,現在的員額制法官對案件的裁量權非常大,如果不是牽涉到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一般不會經審委會討論,而是以承辦法官的意見為準。
先說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真正的庭審遠沒有港片里的訴訟那么精彩,最重要的就是將證據形成證據鏈,以支持自己的訴求或者答辯。法官審查案件也得依靠證據,判決書的出具實質上是以法律條文和證據為基礎。在有些案件中,法官其實知道事實是怎么回事,但如果當事人沒有有力的證據,法官依然只能依據已有的證據做出判決。
責任心強的律師。律師的行業門檻都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基本的專業知識都具備,現實生活中的案件絕不部分都是法律關系簡單的案件,遠遠沒有司法考試中的題目那么難。又因為個人的法律服務是個低頻率事件(與裝修類似,比裝修更低頻),絕大多數人是一輩子不需要進出法院的。所以某些不入流的律師會想著是一錘子買賣,以后不會與當事人有交集,所以對案件不負責任。名氣大的律所、律師都不如一個責任心強的律師來得實在。
目前在社會上可能很多地方都要講人情,但司法程序可一定不能講人情。一旦講人情,公平和正義可能就不保了。請法官吃飯,給法官送禮,這是一定不能做的!輕則引發法官內心的反感和不快,重則涉嫌犯罪,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
但法官也是人,法官每天的事情也很多,誰也不想要引發法官的不快。那要怎么做,能夠讓法官心情愉悅,更容易聽進去你說的呢?
一、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規范
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嚴格的要求,不能有缺漏,提交、郵寄的份數要符合標準,要寫清楚提交人等。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規范,就無法進入下一個程序。那就要進行重新提交。這樣一來,就降低了辦案效率,延長了辦案時間,這是法院和訴訟爭議的雙方都不希望見到的。
二、文書邏輯清晰,論點明確,論證充分
寫出來的起訴狀、答辯狀、申請書都是交由法官看的。如果文書前言不搭后語,讓法官看了一頭霧水,不知道你在表達什么,就會讓他覺得你是當事人,卻說不清楚案件事實,是不是在隱瞞什么,從而降低你的可信度。因此,向法院提交的文書一定要邏輯清晰,論點明確,論證充分。并且要注意,向法院提交的文書是很重要的文件,寫的時候一定要字斟句酌多加推敲。
三、證據排列有邏輯,標清楚頁碼,寫清楚證明目的
法官最討厭的就是證據十分厚,但是卻不符合證據規范,要么證據的證明力很弱,要么排列得亂七八糟、毫無邏輯可言,要么連頁碼都沒標。更有甚者,連證明目的也不寫,這份證據要證明什么,全靠法官猜。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合同糾紛什么流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合同糾紛什么流程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