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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訴訟相比,仲裁的時間較短,費用也較低。對于我們這些每天過著緊張生活的人來說,是一個比較劃算的選擇。因此,法律對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也要求進行仲裁。
那么,勞動仲裁的程序是怎樣的呢?勞動仲裁費用是多少?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備程序。勞動仲裁流程及申請勞動仲裁費用為:
01
勞動仲裁程序
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實踐中,仲裁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及聯系方式;
2、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爭議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及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七日內審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開庭及裁決
1.仲裁庭應當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
2、未經仲裁庭同意,當事人拒絕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申請人將被視為撤訴,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
3、開庭后公布仲裁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然后雙方當事人進行陳述和辯論,最后作出裁決。
注: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限屆滿不起訴的,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
此外,勞動爭議有兩種類型是最終的和最終的:一種是小額索賠案件;另一種是小額索賠案件。另一種是有明確標準的案例。具體來說:
追回勞動報酬案件;
工傷醫療費追償案件;
尋求經濟賠償的案件;
尋求賠償的案件
國家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有明確相關標準的情況。
上訴案件的最終裁決是對雇主不利的。如果員工對決定不滿意,仍可以提起訴訟。這也是為了保護工人的權益。
02勞動仲裁費用是多少?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備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
仲裁費用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勞動爭議案件受理收費標準:3人以下每案20元;4至9人每箱30元;10人以上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辦理收費標準:
(一)無爭議金額的案件,每案收費300元。
(二)涉及金額爭議的案件,按照以下標準累計收費:
爭議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的案件,每案收費500元;
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加收3%;
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加收2%;
爭議金額超過人民幣10萬元的,加收1%。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投訴人請求的金額為準。
若請求金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申訴人應當在收到仲裁委員會受理通知后五日內預繳案件受理費。逾期未繳納案件費用的,案件視為撤回。
案件處理費由雙方當事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通知后五日內預繳。預付款數額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根據案件情況按照第四條規定的標準確定。
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遇到以下特殊情況時,除繳納仲裁處理費、受理費外,還須承擔以下費用:
(一)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向仲裁委員會申請非現場調查取證,或者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進行非現場調查取證的;取證及辦案人員發生的差旅費;
(二)當事人依法申請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材料、仲裁文件所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當事人申請第三方鑒定、檢驗、翻譯、公告所發生的費用;
(四)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等費用。
前款規定的費用,第(一)、(四)項中的食宿費、工傷補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第(二)項、(3)、(4)以實際支付金額為準。由提出申請的一方預先收取并繳納。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一方敗訴、一方勝訴的,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一方部分敗訴、部分勝訴的,由仲裁委員會決定各方支付的仲裁費用的數額。經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撤回上訴的,仲裁費用由申訴人承擔,并減半。
勞動者當事人繳納仲裁費確有困難,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減免、緩繳或免收仲裁費:
(一)為無固定收入的工傷、病殘人員辦理醫療補助;
(二)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人員;
(三)按照規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員;
(四)勞動仲裁機構認為確實有困難的其他人員。
由上可知,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七日內審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
注: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有兩種類型:一是小額索賠案件;二是小額索賠案件。另一種是有明確標準的案例。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