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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矛盾糾紛提級辦理制度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矛盾糾紛提級辦理制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執行局是人民法院對判決結果的執行機構,也是法院工作環節的最后一公里。因此,執行局也可以說是矛盾的集中點,當事人矛盾最大的地方。執行局主要負責依法執行本院作為一審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調解協議中具有執行內容的(申請)執行案件,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上級交辦的執行案件,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執行案件;依法審理并對變更執行主體、駁回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案外人執行異議做出裁定;對本院已受理的各類執行案件進行審查,審查決定提級執行,交叉執行工作,辦理委托執行和協助執行等事宜;辦理其他執行相關工作。
法院執行局是法院的內部機構,負責執行法院的民事判決、刑事判決及相關財產的查封、凍結等事務。其辦理這些事務也是要遵循一定程序的,下面我們一起了解法院執行局辦案流程。
1、法院執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執行措施的,經批準后可立即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2、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
3、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4、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后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
5、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6、執行中涉及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它財產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院執行局與執行庭合署辦公,為人民法院內設執行機構是對判決結果的執行機構。
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級別管轄,執行本院一審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執行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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